在执业过程中,笔者发现大部分企业可以按现行准则的要求在期末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但计提跌价准备后当可变现净值有所恢复.同时该部分存货进行销售时,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业务处理上和企业会计准则有所违背,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现拟以案例将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处理进行相应的对比说明。
[例]A公司是经营铜材的销售公司,2××8年12月31日账面结存铜材2000吨,单位成本3.2万元,其中1000吨已有销售合同,销售单价是2.7万元,另有1000吨没有销售合同。2××8年末铜材的可参考市场价格是2.5万元。(为方便计算,本文中所述价格均是不含税价格,并假设其他相关税费的影响金额为0。)
2××8年末公司按情况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如表1。
2××8年末,A公司按表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2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200
2××9年2月,其中900吨的销售合同执行,销售单价按合同中的约定每吨2.7万元;另有100吨的销售合同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执行,该部分存货在2××9年4月按市场价销售给另外的客户,2××9年3月末,铜材的市场购买价格已回升到3.1万元。没有销售合同部分的铜材在2××9年5月进行了销售,其中4月末的市场销售价格为3.5万元。至5月末A公司将2××8年结存的存货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业绩如表2所示。
A公司在2××9年进行销售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240
同时,A公司会计认为,根据会计准则中规定,“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
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因此在对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进行销售并结转主营成本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52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200
库存商品
6400
依上述处理后,A公司当年账面反映的毛利率达到16.67%。财务账面反映的毛利失真,没有参考价值,因为总共销售2000吨,每个批次的实际毛利率应分别如表3所示。
实际上年初的存货销售后,平均毛利润为亏损160万元(6240—6400),毛利率应为-2×56%。
对于该案例,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对准则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会计处理的理解不当造成。因为准则中除了规定“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外,还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因此原则上,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根据可变现净值恢复的情况及时调整存货的跌价准备。现分情况讨论如下:
(1)以销售合同价为基础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期后按合同价实现销售一次结转跌价准备。期末销售合同90%得到执行的,则在确认销售收人时,根据准则规定,对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如上例,只要原销售合同执行,不论2××9年2月的市价如何,该笔业务的可变现净值就只能参照销售合同价。因此,在期后销售合同部分执行时,应相应做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4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3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30
贷:存价跌价准备(500×90%)-450
库存商品
2880
对毛利的影响:当期按合同价执行,主营业务收入是2430万元,由于主营业务成本是按存货净值结转,因此对当期实际结转成本金额是2430万元,即主营业务利润为0。究其原因,是由于上期末已以销售合同价为基础计提了跌价准备,本期销售按合同价执行,因此单从账面看毛利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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