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资产减值的计提、转回(恢复)、转销及会计处理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转回(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回(恢复)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做相反的分录。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注意:将应提数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按差额补提;若应提数小于已提数,按差额转回(恢复)。
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企业在销售(含视同销售)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予以转销。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