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追索
实现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有限追索,是设计项目及资模式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具体说来取决于项目所辆处行业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项目开发阶段、项目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项目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为了限制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素责任,需要考虑:第一,项目的经济强度在正常情况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资的债务偿还;第二,项目融资是否能够到强有力的来自投资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对于融资结构的设计能否作出适当的技术性处理。
二、项目风险分担
保证投资老不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责任是项目融资模式设计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其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例如项目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以后,投资者所承担的强风险责任将有可能被限制在一个特殊性确定的范围内,如投资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购买项目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产品的方式承担项目的市场风险,而贷款银行也可能需要承担项目的一部分经营风险。
三、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融资的要求
任何项目的投资都需要项目投资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作为项目开发的支持。然而这种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例如,如果投资者希望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资,则投资者的股本资金可以考虑以担保存款、信用证担保等非传统形式出现。但是这时需要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过程
中充分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四、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具有两层含义,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其次,以合理的市场价格从投资项目中获取产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的主要动机。国际项目融资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处理融资与市场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这些市场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融资利益与市场安排利益相结合,应该成为项目投资者设计项目融资模式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五、处理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大型工程的项目融资一般都是7-10年中长期贷款。近些年最长的甚至可以达到20年左右。也有投资者的融资战略会是一种短期战略,如果决定采用项目融资的各种基本因素变化不大。就长期保持项目融资的结构;一旦这些因素朝着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发生较大变化时,他们就会希望重新安排敲资结构,放松或取消银行对投资者的种种限制,降低融资成本,这就是在项目融资中经常会遇到重新融资问题"。
六、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通常来讲,项目是以项目负债的形式融资。例如,在项目融资中可以把一项贷款或一项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设计成为"商业交易"的形式,按照商,业交易来处理,这样,既实现了融资的安排,也达到了不把这种贷款或担保列入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的目的,这样就可以不影响提供贷款或担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种做法是采取"BOT"项目融资模式。这是近十年未在东南亚国家中首先发展起来的一种融资结构,政府以"特许权合约"为手段,利用私人资本和项目融资兴建本国的基础设施,一方面达列了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状况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政府的直接债务。
(一)资源开发项目
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等开采业。项目融资最早就是源于资源开发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港口、电讯和能源等项目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项目融资应用最多的领域,其原因是:一方面,这
类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完全由政府出资有困难;另一方面,商业化经
营的需要,只有商业化经营,才能产生收益,提高收益。在发达国
家中,许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采用项目融资而取得成功,发展中
国家也逐渐引入这种融资方式。
(三)制造业项目
虽然项目融资在制造业领域有所应用,但范围比较窄,因为制造业中间产品很多,工序多,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其对资金需
求也不如前两个领域那么大。在制造业中,项目融资多用于工程上
比较单纯或某个工程阶段中已使用特定技术的制造业项目,此外,
也适用于委托加工生产的制造业项目。
总之,项目融资一般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具体来说,只有那些通过对用户收费取得收益的设施和服务,才适合项目融资方式。这类项目尽管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大,但收益稳定,受市场变化影
响小,对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
(一)项目的投资结构
项目的投资结构是指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即项目的投资者(项目发起人)对项目资产和权益的法律所有权形式以及在有多个投
资者的情况下这些投资者之间因项目融资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每一具体投资结构的确定,都应经过一定的投资决策分析程序。在
这一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项目的产权形式、产品的分配
形式、现金流量的控制、税务结构和财会制度等。但不管怎样,项
目投资结构的设计一般受到两项内容的制约:一是东道国的法律;二
是项目的目标要求。只有既为东道国的法律所认可,同时又能符合
投资目标要求的投资结构才具有可行性。目前,在国际上较为常见
的投资结构主要有: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结构、有限合伙制结
构和信托基金结构等。不同的投资结构会在所有权形式、责任形式、税务负担和权利能力等诸多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继而会对整个项
目融资的运行状况产生影响。
(二)项目的融资结构
项目的融资结构是项目融资的核心,是项目融资成败与否的关键所在。所以,如何设计融资结构就成为设计整个项目融资结构的重
中之重了。一旦确立了项目的投资结构,项目融资的投资人就应当
从实际出发,选择和设计最能够事先其融资目标的融资结构,达到
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好的融资要求。融资结构的决策过程包含两大块:一是根据项目债务责任的分担要求、所需资金的数量要求、项目的
小项目投资
时间跨度、融资成本和收益预测等来决定是否应采取项目融资方式;
二是如果决定采取项目融资方式后,项目的投资人则应当聘请称职
的融资顾问(主要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和行业银行的项目融资部门
担任),在明确融资的任务和目标的基础上,在融资顾问的帮助下,
确定合适的融资结构。目前,通常可以采用的融资结构主要有:生
产支付融资结构、杠杆租赁融资结构、BOT(建设有—运营—转移)融
资结构及其变形结构广泛被运用于各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受到了
各国的普遍认同。
(三)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的资金结构是指在项目融资的整个资金量中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形式、比例关系以及各自的来源等内容。项目的资金结构归
根到底是由项目的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决定的,但又会反作用于这
两项结构。这意味着,只有在决定了项目的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才
有可能确定具体的资金结构,而资金结构的优劣又将对项目融资的
成功与否产生重要影响。当前,在项目融资中经常出现的资金结构
主要有:股本(资本金)、商业银行贷款和国际银团贷款、国际债券、欧洲债券、商业票据、政府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等。
在项目的资金结构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项目的债务比例和形式。这是由项目融资负债比例高的特性决定的。如何在债务比例处于高
位的情况下协调好安全性与效益性之间的关系是在设计具体的资金
结构时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除非有强有力的支持和担保,贷款人为了减少风险是不愿意接受纯债务的项目资金结构的。
(四)项目的担保结构
前面已经多次说过,项目融资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是很大的。这对于贷款人而言无疑是非常不利的。因
此,贷款人为了降低自身的贷款风险,必然会要求项目的发起人以及其他与项目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这种担保可能是财务性的,也可能是非财务性的,甚至只是某一确定计价的公式。这些担保的有机组合就构成了项目的担保结构。项目的担保结构是整个项目融资结构的最后支撑,它为贷款人提供了事先的信心保障和事后的有效补救。所以,担保结构的设计将会直接影响贷款人对贷款发放的条件安排。项目融资中常见的担保形式包括:项目完工支持协议、资金短缺支持协议、“不论是否提货均需付款”协议等。
项目融资的整个结构不应是上述四个部分的简单拼凑,而应是多方参与者之间反复博弈之后的整体有机设计。因此,项目融资的结构是多方参与者对不同方案比较、选择和调整的结果,任何一个模块的调整都将影响其他模块和整个项目融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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