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退出机制 招商项目退出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区、××新区招商项目管理,加快区内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项目实效,节约集约用地,××区、××新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两区招商项目退出机制。具体如下:一、明确责任(一)××区经科局负责××区项目招引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管理,××区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区项目退出管理的日常工作;
××新区项目招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区项目招引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管理,××新区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新区项目退出管理的日常工作。(二)××区经科局组织对××区项目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判,并将评判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定,以联席会议决议作为依据实施项目退出管理。(三)××新区投资服务中心会同××新区经济发展局、招商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对新区项目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判,并将评判结果上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定,以联席会议决议作为依据实施项目退出管理。二、建立约束机制建立约束机制是建立项目退出机制的前提,使项目退出评判有据可依、有理可循。具体如下:(一)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手续。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需通过合法的出让、划拨、转让等程序取得,土地出让
合同、划拨合同、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须分别提交两区备案,落户在××区的项目提交给××区投资服务中心备案,落户在××新区起步区的项目提交给××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备案。项目投资主体需严格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土地。(二)严格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项目落地必须按照两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进行准入审批,按照准入管理办法提交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准入后各招商责任单位应按项目落户区域将投资协议、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须分别提交××区投资服务中心和××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备案。(三)严格执行投资协议约定,建立项目履约承诺制度。项目准入前,招商责任单位应与项目投资主体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已在投资协议中反映的可不单独提交),明确项目投资和注册资金强度、产值和税收的规模与强度、开竣工时间、达产时间、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项目退出等具体条款,并将拟签订的协议、承诺书报两区经(科)发局审核。对新引进的项目在准入批复后,招商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投资协议各项约定,督促项目投资方按约缴纳履约保证金。三、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区、××新区各类招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分类,对达到一定条件的项目列入退出范围,并采取相应方式作退出处理,具体如下:(一)已签约但未供地项目项目已签署投资协议,但是由于缺乏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或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而未能供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者是该行业、技术相对当时社会发展水平已明显落后或不适合
产业发展导向的,列入退出范围,引导投资方主动退出,双方依据投资协议的权责约定协商处理退出事宜。(二)已供地但未动工项目项目投资方已购入土地,但是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而超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界定为闲置用地的时间未动工,经督办无效的,列入退出范围,解除投资协议,按相关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三)已动工但未建成投产项目项目已动工建设,但是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而超过国土部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未建成投产,经督办无效的,列入退出范围,解除投资协议,按相关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四)部分投产项目项目部分建成投产,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经督办无效的,列入退出范围,签署补充协议,收回闲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五)已全部投产但低效项目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但是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水平等没有达到相关管理规定或项目投资协议的要求,可采取资产重组(即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或收购)或政府收购方式退出。四、项目退出程序对列入退出范围的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退出:1、约谈。××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先行约谈项目投资方负责人,明确项目列入退出范围的具体事实,负责人需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2、整改。对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的项目,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项目投资方在整改期间须定期
向××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报送整改情况,××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将不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3、警告。在规定的时限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示项目投资方如在缓冲期内仍然没有做出有效整改,则会进行退出处理。4、评判。经警告无效的项目,××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将各自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退出评判程序,并将评判结果分别上报两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定。5、清退。××区投资服务中心、××新区投资服务中心以两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决议作为依据拟定相关退出方案,实施项目退出处理。
小项目投资 4 / 4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