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概算的规定及处理
概要:
建筑行业里的“三超”现象普遍性存在,特别是预结算超概算问题十分棘手。本文详细分析超概算的各种原因,引用法规规定,提出预防超概算的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概算
正文:
一、形成超概算的原因主要有:(1)、项目责任人组织可行性论证不足。未做论证或不充分,内容和数据不实,流于形式,结果造成项目投资概算缺项和漏算,项目仓促上马后,对设计方案做较大改动,使投资增加;有些项目前期刻意压缩规模和投资,以获得立项批准为首要目的,在获批后再作资金调整,客观上形成了“钓鱼工程”,使实际投资大大超过概算;(2)、当事人合同签订不严谨。有的合同签订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知识,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错漏较多,措词不够严谨,特别是涉及合同价格及其调整方法(工程量的调整、综合单价的确定)、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处理等条款表达不清楚、不小项目投资
具体、缺乏操作性;(3)、实施或结算不当。施工单位为能中标,让利于建设单位,但签订合同时为牟取暴利,又想方设法订立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结果造成结算时有很多空子可钻,使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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