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业主投诉常见问题分类
第一类、房屋管理
由于对房屋建塞主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不到位
引起的投诉,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等。如房屋损坏保养不到位、公共楼道修缮不及时、违章搭建、装修管理审批、监控不到位等。
第二类、对设备设施方面的投诉
1、由于对房屋毗连及其附属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含外包)。
2、对设备运行质量不满意。如电梯经常停电、停梯维修;供电供水设备经常出现故障等。产生投诉的原因主要基于用户所”购买”使用的物业与用户期望有差距。
第三类、安全管理类
由于对物业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管理不到位,或采取的安全措施
不当,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而引起的投诉。包括对
外来人员、物品搬运、车辆道路、消防等的管理,对讲机使用(如礼宾夜间对讲机声音过大)、技能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四类、环境管理类
由于对物业环境的净化和美化管珊员务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绿化、清
洁卫生、垃圾清运、消杀、商铺环境(如油烟问题、占道经营、乱摆卖等)、不能归属其它类别的噪音和对保渣外包供方的监控等。
第五类、综合服务类:由于除①、②、③、④类管理服务以外的其它综合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居家[家政、维修等(含外包)]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文化、会所等由物业萱理单位提供的社区配套服务的提供、收费、管理等。
第五类、业户纠纷类
由于业户之间对毗连部位/设施、公共部位/设施的使用和相关权益归属存
在纠纷,甚至互相侵犯权利、影响他人生活质素、损害公共利益而引起的投诉。如晨练等生活噪音、毗连部位维修(装修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水等)及部分业户的不道德行为等。
第六类、地产相关类
由于地产相关产品、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房屋质量、配套设
施、规划设计、地产联系的工程施工、配套服务、销售管理等。
第七类、对收费方面的投诉
主要是各种分摊费和特约维修费。如水、电、清洁、绿化、公共设备抢修等分摊费用及换灯、换锁、换门等特约维修费用。
物业管理的服务是某种意义上的商品。用户总是希望以最少的价值购买到最多最好的服务,而管理公司则希望服务成本最小化,这一矛盾集中反映在缴纳各类费用这一敏感问题上。
其它类
由于非上述各类原因引起的且物业公司不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但通过物业管
理单位的努力可以改善的抱怨,包括由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为或责任引起的投诉,如市政配套(供水、供电、供气、采暖、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交通)不完善或市政设施突发事件过多等。交通违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