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7篇)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力求安全、节约、高效,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驾驶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做到出车准点、礼貌待人。要爱车、护车,及时检查、清洗、保养和修理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行车时,要集中精力开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要保持车上备用胎、维修工具等必备用品的良好使用,长途出差时,要配备好急用药品、饮用水等相应物品,确保行车顺利。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
出车须持有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或经办公室相关人员通知,出车时应及时做好《出车登记》。对无派车单出车或擅自改变派车单指令、绕道、变更地点、推迟返回等行为,均视为私自出车。发现违规私自出车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先口头请示,经办公室同意后出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证手机、小灵通正常开通,及时回复办公室呼叫,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因违章而发生的,一律不予报销。因违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分的,要相应扣去平时考核分。
  七、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油耗的考核。驾驶员按月如实、准确填报行驶里程及油耗量,办公室综合季节、路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标准,以此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并对节油效果明显的驾驶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加强监督考核。对违反制度者,按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作扣分处理,并视情节及认识情况给予待岗、下岗培训乃至开除等行政处理。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以良好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车,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特制定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参与公司所属线路营运的驾驶员。
  二、星级设置
  驾驶员星级设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三、奖励规定
  经考评合格后的星级驾驶员享受各星级的奖励。
  1、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30元;
  2、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50元;
  3、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80元;
交通违章投诉
  4、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120元;
  5、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200元。
  四、考评标准
  1、星级驾驶员标准
  (1)完成当月营运计划,无迟到、早退、缺勤;
  (2)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每月例会一次,分公司安全例会二次;
  (3)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4)无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无有责交通事故;
  (5)无有责机械事故。
  2、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一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5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车辆无抛锚现象发生。
  3、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二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8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费卡)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额。
  4、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三星级标准;
  (2)当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100分,三个月内有来电来信表扬(此条件可持续评比);
  (3)当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四星级标准;
  (2)当月票款收入高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第一名。
  五、组织设置
  成立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小组成员:
  考评小组职责:每月负责收集、整理星级考评资料(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厢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营收情况、百公里耗油情况),对照考评标准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负责考评反馈意见并处理,稽查人员应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并每月不得少于5次,及时登记来电、来信表扬和投诉,各相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登记、评分、统计汇总工作,次月5号交考评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