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875年宪法诞生的背景探索
法国走向共和历程艰难,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由于封建势力的顽固和欧洲大陆君主国对法国革命的干涉,巴黎的街道成为一次次起义、革命、的见证,法兰西的土地成了一个政治哲学的大试验场[1]。但启蒙运动给予法国民众以充分的思想动员,加之革命年代所培育起来的激进主义情绪、与旧世界彻底决裂的政治文化集中表现为对“平等”的执著追求,对君主制、帝制这些象征旧世界的不平等的政治符号的清扫,使法国最终建立起了共和政体并再也没有发生逆转,法兰西政治舞台上的复杂斗争和以及法兰西“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也反映了法兰西人的民族性,“也许只有反对专制统治与抵抗外敌入侵才能使他们真正做到万众一心”。
由于教材的叙述过于简略和自身专业知识的欠缺,师生在阅读中有了这样的困惑:巴黎公社的爆发与共政体的确立有什么关系?什么叫没有“共和派的共和国”?“一票共和”又是怎么回事?等等问题读不明白,所以有必要对法国共和政体确立的过程作一个比较深入的探讨。
1、背景:
(1)1870年9月普法战争法国惨败,法兰西第二帝国被推翻,第三共和国成立——一个没有“
共和派的共和国”这是为什么呢?。①1870年9月普法战争法国惨败,连皇帝都在当被俘。9月4日巴黎爆发革命,第二帝国被推翻,共和国第三次在法国诞生——虽然它是一个“早产儿”[2]即没有得到议会的批准。当战役之后,普军继续挥师向法国推进,大敌当前,巴黎众武装起来组成了国民自卫军,第三共和国临时政府自命为“国防政府”,但却时刻准备投降,并勾结外敌,集中力量来打击巴黎的工人阶级,9月巴黎被围。1871年1月28日,国防政府投降与普鲁士订立了停战协定:法国赔款二万万法郎,解除巴黎的正规军武装,并且由临时政府召集选出国民议会,以便由它批准普鲁士即将提出的和约。
1871年2月8日举行了国民议会选举,选举被投降派所操纵,2月12日国民大会选出梯也尔为政府首脑,“国防政府”解散。主和派取得了重大胜利,其中绝大多数又是君主派,共和国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可被认为没有得到普选的批准,只是街头革命强加给国人的。这个“早产儿”还被安排了耻辱的角,承担战败的责任,签订了屈辱的和约。大资产阶级的卖国行径引发了人民的极大义愤,引发了巴黎公社革命。
吕一 ②法国人民的长期斗争,特别是1871的巴黎公社革命使统治阶级意识到:民主潮流已势不可挡。
③公社被镇压后,君主派立即开始复辟活动。资产阶级共和派在与保皇派的政治斗争中表现出惊人的团结,而保皇派则分裂为三派互相倾轧。
对君主派而言,即使是再保守的共和国,也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在梯也尔不再掩饰自己的共和派立场后,1873年5月君主派就利用他们控制的议会对梯也尔投不信任票,迫使他辞职。把波旁王朝的拥护者、当败将、镇压巴黎公社的刽子手麦克马洪推上总统宝座直接着手恢复帝制[1]。在这一过程中,当波旁王朝的长幼两支图谋和解,但由于政见之争复辟受挫时,拿破仑三世的独子已经成年(刚满政治上的成年年龄19岁),有人发起了一场拥戴皇太子的运动,而波拿巴派的崛起又是此三派:共和派、波旁王朝的长幼两派中的任何一派均不能接受的。于是共和派在与君主派的斗争中改变了策略,主动接近君主派的中右派奥尔良派,争取中右派在议会中对确认共和制给予支持,即使这种情况下确认的共和制与他们原先设想的宪政相去甚远也在所不惜[3]。
2、制宪历程:1873年——1875年1月近两年的激烈争论,国民议会才以一票多数通过,“一票赢得”的共和国被讽刺为“一票共和”。
确立共和制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完成制宪工作。为了换取一部分奥尔良派议员对共和制的承认,
共和派同意了奥尔良派提出的建立参议院的要求。由此在议会中形成了一个由共和派、或更确切地说温和共和派及奥尔良派组成的多数。当要求在宪法条文中明确写上“共和国”字样的议案数度被尚未完全抛弃复辟幻想的君主派议员否决后,温和共和派议员瓦隆巧妙地提出一项宪法修正案:”共和国总统,由参议员与众议员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后连任。” 1875年1月30日,该议案在议会以353对352票,即以一票之差获得通过。既然宪法修正案承认了共和国总统的职衔,那么也就意味着承认了共和国本身。就这样,共和制终于被议会承认了,由于共和国不是被明确宣布的,而是含蓄地通过其总统的身份和职衔被议会间接地承认的,因此,有人戏称它是“从窗缝潜入的共和国” [4]。
保皇主义者恢复帝制企图的失败,主要原因并不由于保皇派内部的派别斗争,虽然这一点也起了作用,但主要原因是:从18世纪末法国革命以来经过多次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到19世纪70年代,社会上各个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工商业资产阶级都对帝制持否定的态度。拥护帝制的只是一小撮职业政客。帝制已失去了任何社会阶级支柱,任何人都无法使之复辟了。从1875年2月到7月议会先后通过了三个宪法性法律:《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机关间组织的法律》这三个法律文件统称1875年宪法,亦称第三共和国宪法。
随着共和派力量的不断加强,于1884年8月14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禁止修正政府的共和政体”,规定“凡统治过法国的家族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并废除部分参议员的终身制。确立《马赛曲》为法国国歌,7月14日为国庆日。从而反映了1875年宪法朝着进步方向发展。
总结: 法国共和制的确立历经反复,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法国最终成为一个典型的政治民主化的发达国家;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大国崛起·法国》解说词
[2]参见米盖尔:《法国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23页。
[3]《图说天下·世界历史系列》法国 吉林出版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吕一民著《大国通史·法国通史》第十一章在战火中诞生的第三共和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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