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2018年度,甲方共计向乙方派遣人员600人次,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6号)规定,由甲方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同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明确该资金的具体归属,现明确如下:
1、返还的稳岗补贴费用的 %( 元)归甲方支配,用于对于派遣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用提升等。
2、返还的稳岗补贴费用的 %( 失业补助金元)归乙方支配,用于用于对于派遣员工的工作条件改善、岗位补贴等,该笔费用待甲方收到经办机构返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另申请稳岗补贴时报经办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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