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1.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2.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25号) |
办理条件 | 1.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2.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 3.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携带材料 | 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其配偶为本市城镇居民的可提供《失业证》原件、复印件代替无工作单位证明); 2.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必须有医院盖章);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男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其中市内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在青岛市开设的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城阳区、崂山区、胶南市企业职工提供本人农业银行账户;开发区参保职工需提供本人兴业银行账户;保税区职工提供本人建设银行账户;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职工提供本人工商银行账户;平度市职工提供本人邮政储蓄银行银行账户。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办事程序 | 职工于生育后每月1-15日携带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月底前拨付。 |
办理地点 | 具体地址如下: 市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21 市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吉路38号劳动力市场4楼 电话:83668991 四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庆安路21号 电话:85645310 李沧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永年路27号 电话:87050101 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福州南路9号4楼 电话:66773820 崂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崂山区云岭路8号 电话:88976890 城阳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阳区山城路195号 电话:87861552 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 电话:86977581 保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税区北京路56号 电话:86766973 平度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平度市人民路79号 电话:88366070. 即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蓝岙路786号市民大厅 电话:88529911 莱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莱西市黄海中路1号 电话:88401906 胶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胶州市北京路2号4楼 电话:82205953 胶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胶南市灵山路59号1号楼3楼 电话86162329 |
青岛市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本文发布于:2024-11-05 17:29: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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