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 工业机器人(含机械手)
4.2.8.1 安全管理和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备本体、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等资料齐全;
——应确保其编程、操作、维修人员参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4.2.8.2 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安全销、安全锁和光电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
4.2.8.3 各种行程限位、联锁装置、抗干扰屏蔽及急停装置应灵敏、可靠,任何安全装置动作均切断动力回路;急停装置应符合GB 16754的相关规定,并不得自动复位。
4.2.8.4 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配置齐全、动作准确。
4.2.8.5 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4.2.8.6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电气线路标识清晰;保护回路应齐全、可靠,且能防止意外或偶然的误操作
4.2.8.7 当调整、检查、维修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应具备防止意外启动的功能
4.2.9 装配线(含部件分装线、焊装线)
4.2.9.1 输送机械的防护罩(网)应完好,无变形和破损;人行通道上方应装设护网(板)
4.2.9.2 大型部件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回转区域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和报警装置,周围1.5m处应设置防护栏。
4.2.9.3 起重机械的联锁、限位,以及行程限制器、缓冲器等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制动器应平稳、可靠;急停按钮应配置齐全、可靠。
4.2.9.4 应符合本标准4.2.3.3和4.2.3.5的相关规定。
4.2.9.5 控制台、操作工位以及装配线适当距离(不宜超过20M)应设急停装置且不得自动复位;开线、停线急停时应有明显的声光报警信号
4.2.9.6 风动工具应定置摆放且符合本标准4.2.10的相关规定。
4.2.9.7 一、二类电动工具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本体应符合本标准4.2.42的相关规定。
4.2.9.8机器人资料 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牢固,放置平稳
4.2.9.9 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其结构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
4.2.9.10 地沟入口处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且完好、无变形沟内无障碍物,并应配置应急照明灯,且不允许积水、积油
4.2.9.11 各种焊接机械防护罩、防火花飞溅设施应齐全、可靠;仪表及按钮应清晰、完好;电气线路应符合本标准4.2.36的相关规定;电焊设备应符合本标准4.2.41的相关规定,且定期检测。
4.2.9.12 焊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可靠的烟尘防治设施。
4.2.9.13 机械手作业区应为全封闭作业环境,周围设置防护栏,并配置可靠的联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