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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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立慧,成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副教授,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成员,研究方向为传播学、
符号学。
内容生产背景下网络舆论的三重表象
——以公共事件的互联网传播为例
王立慧
摘 要 当下在以UGC 主导的“麦克风时代”,用户行为发生转变,网络成为公众表达意见主要阵地。在公共
事件的互联网传播中,蝴蝶效应、舆论失焦与“塔西佗效应”共同构成了网络舆论的三重表象。三者对公共事件的建构携带着或者裹挟着某种特定的意义,部分地塑造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关键词 网络舆论;公共事件;表象;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21)275-0137-03
1 本文的几个关键概念
公共性问题由来已久,他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核心。汤普森继哈贝马斯之后发展了关于公共性的一种新的概念,在他看来,大众传媒所创造的可
见性或公共性重新构建了公私生活之间的界限,超
出了国家机构的公共生活并且超越了共同在场的公
共性。
《现代汉语词典》中将“事件”解释为“历史上
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英文与其对应
的单词为“event”,包含了4个方面:occurrence ;a noteworthy happening ; contingency;a
contest in a program of sports。本文研究中,
将公共事件指向这样一种事实:引起社会的普遍关
注,进而引发议论、引起社会波动的事实。公共事
件具有范围大、体性的特征,并且在社会上造成
了重大影响。
18世纪中期,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
用了“public opinion”的概念,中文译为“公共
舆论”,意为“公众的言论”。网络舆论就是舆论
发生的空间场所由现实空间转换至虚拟空间,其链
接的复杂性与表达主体的分散性都反向冲击着现实
郭美美事件是怎么回事呢?
社会。
Web2.0时代提倡个性化潮流,用户生产内
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下文简称UGC)就
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UGC 转变了用户网络行
为模式,将原创内容的上传与网络资源的下载并
重,在互联网UGC 主导的“麦克风时代”,公众表
达意见的阵地随之转移到线上,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传播的内容也更加丰富和多元化。
2 网络舆论的三重表象公共事件的互联网传播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基于用户内容生产的网络舆论也就相应表现出三重表象,它们与大众媒体合谋,一起建构了被我们认知的社会现实。2.1 表象一:
引爆舆论的“蝴蝶效应”小小的 蝴蝶在亚马逊的热带雨林煽动一下翅膀就引起了让美国得克萨斯州刮起了一场龙卷风——气象学家洛伦兹的“蝴蝶效应”说明初始条件会导致结果的极大差异。公共事件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利益的冲突引发的。网络时代已经对我们产生了“当下的冲击”,用户能够凭借任何一种社交
工具成为信息传播的信源,即人人都有可能是“爆料王”。普通民众在网络上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与传播者促成了社会舆论到网络舆论的转变,曾经的传统媒体报道或现实社中的口口相传被网络传播渠道所取代,事件经由网络飞速扩散,能够在短时间内引起舆论的大爆发。每个当下的举动都可能发展出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和意料之外的结果。2018年5月,四川“严书记事件”引起关注。在舆论持续发酵的过程中,该起事件被关注焦点已经从孩子的“特权”问题,变成了“廉政”问题,在这起事件中,蝴蝶的小翅膀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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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反腐的“大风暴”,网民直呼“吃瓜过瘾”。无独有偶,2018年10月发生的“赵副所长事件”与“严春风事件”如出一辙。湖南省株洲县一位派出所副所长的女儿因为到校迟到而被老师罚站,副所长却开着警车到校将该名女教师带至派出所关入审讯室达七小时。事发四天后,新闻公布了事件处理结果,赵副所长因违反派警规定、在纠纷发生时对本人家庭成员和他人的处置不妥当,因此不仅免去了其所担任的副所长的职务,并且还调离了公安系统。
上述事件,都是在先社交媒体中曝光,经过网络放大,最终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且两起事件中都
有诸多相似之处,都涉及到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涉及老师、都涉及教育,而这些恰恰都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对所谓的“官民矛盾”尤其敏感,该类事件总会触及这个社会的痛点。此外,截图增加了事件的可信度,出于对不公平现象的曝光,“严书记事件”就一跃而成网络热点,事件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大快人心”。
从以上事件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引发公共事件的蝴蝶翅膀“貌不惊人”,却最终掀起了了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龙卷风”,这其中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目前尚且缺乏有效的公共对话机制和参与途径。在面对一些高敏感度的舆论话题时,媒体和政府部门若果没有及时给出明确的解释普通人便无从得知事件的进展。当非理性因素伴随着事件的发酵,具有高参与度的网络公共事件,其“蝴蝶效应”的影响面也就越大。
UGC 时代,智能手机已经走进许多家庭,动态视频与照片成为现代人记录生活的一种方式,它们与社交媒体一起丰富人们的生活与交流互动。由于使用的便捷性,不少人用UGC 的方式对身边发生的重大、新鲜事件在互联网内进行传播,小视频煽动的“翅膀”抑或就能够引起社会的“大风暴”。公共事件中的“蝴蝶效应”总是能够触及目前社会的“痛点”,UGC 冲击了传统的传播方式,舆论引爆方式的改变令曾经的舆论领袖风光不再,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代言人与通讯员,移动终端成为舆论场域的新中心。事件初期的舆论经常呈现极端化,以于欢案为例,该案件从一审时的于欢被判无期到被舆论介入后改判,事件发生巨大扭转。2.2 表象二:观点僭越,舆论失焦
失焦原本是摄影中的一种拍摄手法。在一个固定的焦距中就会形成一个清晰的成像,成像一旦超出这个固定的焦距就会变得模糊不清。舆论失焦
是一种隐喻,它是指在网络公共事件的演进中,舆论难以被某一方话语主导,舆情演变由于公众知情权、话语权的提升而呈现多极化发展,过多的舆论干预以至舆论逐渐偏离事件的中心议题。事实本身
退位,观点僭越,造成舆论失焦[1]
。以江歌案为例,其实在关于这起案件的报道中,受众能接触到的具有实质性内容的信息量少之又少,看似铺天盖地的报道大多都是愤怒情绪的转发。在“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传播中,也一度出现了“舆论失焦”,该事件主要相关人员的“网红儿媳”隋某私人的奢靡生活和感情经历成为网民“深扒”的主要对象,公众议题偏离核心事实,沦为满足病态窥探欲的八卦事件。
互联网赋予了大众公开“说话”的权利,但是这也似乎造成了公共事件中观点先行的局面。结构主义二元对立的概念认为:“人类以二元分类的方式将事物分成两大类:类型A 或类型B,一个事物要么属于A,要么属于B,不会出现既是A 又是B 的现象。人类以此面对世界、认知世界和了解世界。”正是基于这种叙事结构,当事人通常被简单粗暴地划分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双方——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2]。处于正面的一方就被认定为绝对的“好”,对立方则是陷入各种负面情绪的完全的“坏”,二者之间非黑即白,泾渭分明。于欢案、陕西榆林孕妇案、王宝强婚变、白百何出轨等诸多网络公共事件,都难逃舆
论失焦的“魔咒”,甚至在舆论呈现最为白热化的时期,演化为两个阵营之间的“对峙”。
哈贝马斯却将公共舆论机制认为是一种虚构。19世纪末杜威和李普曼对新闻客观性的解读与辩论延续至今,热度不减反增。媒介的发展是否真的导致了“事实”的没落?媒体建构的超逼真的社会现实是否就是现实本身?尼采将人类视为“会建构的动物”,公共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往往会被置于个体层面进行解读,其目的就是为了用这些与大多数人们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件塑造社会共同认知,就如鲁迅先生说的,“无穷的远方,和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
历史上每一次新闻传播技术或手段的变革都将信息的快捷性置于首位,互联网出现之初,人们普遍对其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诚然,自媒体平台的出现和社交平台的盛行打破了以往传统媒体对议程设置的独家垄断,信息的获取更加快捷、便利,社会现实似乎变得更为透明和更易接近。然而,从近几年发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事件来看,社交媒体时代的议程设置不完全是基于事实的真实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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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更多时候情绪性也作为议程设置的一部分而存在,经过于欢案、江歌案、疫苗案等我们会发觉,
夹杂着情绪性而设置的议程很可能会导致舆论的非理性和舆论失焦。2.3 表象三:沉默的大多数与“塔西佗效应”
古罗马时期历史学家塔西佗在《历史》一书中提到“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3]。培根对塔西佗的话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政府一旦在民众心中失去公信力,就失去了被信任的资格。无论政府怎样真诚地说真话、亦或是努力地做出好的行为,但一切都是徒劳。政府在公众心中依旧会被认为说假话、和实施不好的行为。潘知常在演讲中“把它称之为‘塔西佗陷阱’”,把“当政府不受欢迎时,好的政策和坏的政策同样会得罪人民”这称为“塔西佗陷阱”[4]。
自媒体的勃兴导致了传播方式的变革,话语权在传播方式变革的基础之上进行了重构。重构后的话语权削弱了传统媒体和政府的绝对地位,曾经单向度线性模式在自媒体时代转变成为开放式互播,兼顾到了人际传播与体传播,不同人之间可以做到信息的相互转换。但是相比传统媒体的规范化与组织化,自媒体时代传播的不确定性要大得多。
中国国内社会目前恰处于转型期的,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多样化的利益主体和多元化价值取向一再呈现,公众对媒体和政府呢信任均有所下降,在经历了多次网络公共事件之后,政府逐渐陷入了“塔西佗效应”。郭美美事件、“7·23”动车事故、杭州“七十码”事件、山东疫苗案、各类“PX”事件等,都令官方话语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自媒体时代的中国,事件一经网络平台或社交媒体平台曝料,“塔西佗效应”
就会立刻显现。比如2012年中国基金会透明指数排行榜和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显示,中国红十字会均榜上有名,透明指数排名非常靠前。网民们却对这两份排行榜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怀疑,一位网友甚至在评论中写道,“这份报告就跟北京的雾霾天一样不透明”。
在部分公共事件中,权力解释部门对事件斩钉截铁的态度更能引起公众不满,这就使得网络舆论更加激进,在此过程中,民众对相关部门的期望与实际结果的不满会形成严重的失落感,这也是目前“塔西佗效应”盛行的原因。例如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围绕该事件产生了诸多争议。商家到底有没有多算斤两,店家有没有打人,警察执法是否符合程序,等都成为争论的焦点。网民在同情当事人
遭遇的同时纷纷“一边倒”地谴责“北岸野生渔村”
餐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随着该事件更多的消息曝光,饭店及其背后的利益链开始浮出水面。在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围绕当事人的主要诉求“缺斤少两”、店方声称的游客“赖账打人”、专案组通报时强调的“明码标价”,也让这起事件陷入了“塔西佗效应”。以“天价鱼”“天价虾”“天价雪乡”等为代表的旅游“宰客”事件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度,是因为在类似这样的事件中,消费者都会被认为是“弱势方”,双方信息地位的不对等和对处理结果的不满意就会至双方于“塔西佗效应”中。
3 结语
公共事件传播本身就是一种信息传播现象,信息技术与手段都决定着它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媒介的技术变迁、社会的转型、个体思想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文化的转向,网络改变着社会的生活方式。从表达角度来说,互联网比任何一种传统媒介都开放,但却也更混乱。
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阐释媒介信息的意义。信息的复杂性导致了多元阐释的可能[5]。媒介(既包括传统的广播、电视、杂志、报刊等,也涵盖以网络为技术支撑的新媒介)建构的公共事件是巴尔特所谓的第二系统意义上的符号世界,这个现实是基于图像、文字和声音符号构建而来的,这也是米尔斯(Mills)笔下的“二手世界”。
公共事件为我们考量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契机,经过逻辑推断得知,媒介建构的现实并非现实本身,它是由媒介创造出的空间纬度上的“在场感”。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对公共事件的建构携带着或者裹挟着某种特定的意义,谈论着我们的生活,部分地塑造着我们的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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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潘知常.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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