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俱乐部”会员评选办法(2012修订版)
一、评选目的
鼓励持续绩优,提高专业素质,倡导“持续奋斗”和“诚信服务”的寿险营销精神,增强绩优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施行时间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参评范围
个人业务系列在职的各级营销员。
四、评选分组
A组(11家):
B组(23家)
五、奖项设置及入围标准
(一)明星会员
营销员当月达成以下标准即成为明星业务员,连续3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即成为明星会员,连续12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则成为全明星会员:
A组:FYP≥10000元
B组:FYP≥7000元
(二)明星营业组
营业组连续3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即成为明星营业组,连续12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则成为全明星营业组,明星营业组每自然季评选一次:
1.业务主任为明星会员;
2.每月实动人力(或合格人力)不低于5人;
3.每月明星会员不低于2人(含业务主任)。
(三)明星营业部
营业部连续3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即成为明星营业部,连续12个月达成以下标准则成为全明星营业部,明星营业部每
自然季评选一次:
1.每月实动人力(或合格人力)不低于25人;
2.每月明星会员不低于8人。
六、奖励办法
明星代理
(二)其它奖励方案
1.明星会员可获得授权使用“代理人网上门店”。
2.全明星会员以上级别可获得以下权利:
1)享受“理赔绿通道”服务(详情见新保核发[2006]5号文);
2)享受“客服绿通道”服务(详情见新保客发[2007]2号文)。
3.总公司将举办全明星年会、论坛等表彰、培训活动,并推出相关政策。
七、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中的“FYP”指营销员初年度标准保费;当月FYP统计口径为当月承保,次月5日前客户签收,14日前回单录入系统,且犹豫期未退保的有效新契约标准保费;
(二)本办法中的“实动人力”指单月承保主险一件以上,且保障期在一年期以上主险的月度新契约有效标准保费达1000元的人力,适用于B组统计评比;
(三)本办法中的“合格人力”指单月承保主险一件以上,且保障期在一年期以上主险的月度新契约有效
标准保费达3000元的人力,适用于A组统计评比;
(四)明星会员奖金、明星营业组主任奖金和明星营业部经理奖金的计提与发放直接纳入业务员佣金系统;
(五)为了保证公司荣誉体系的完整性和持续性,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明星会员连续月数将在2012年6月份评比结果之上延续统计,奖金发放统计也同样延续计算;
(六)连续12个月以上的明星会员,每12个月可享受一次中断豁免权,在中断月次月补足保费差额后仍将认定为连续。2011年1月1日以前中断的不享受中断豁免权;
(七)明星会员因怀孕、生产原因无法正常出勤及展业,
总公司将根据分公司签报给予最长6个月的明星资格保留期,但资格保留月份不作为明星持续月份累加,且保留期间不享受明星会员相关待遇;
(八)各奖项在统计时,连续入围中断后将从最近一次重新达标时点开始统计,中断前的连续入围时间不累计。中断前已获得的连续3个月的入围奖励,在中断后重新连续入围达标时不再享受;
(九)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明星会员(包含明星业务员、明星营业组、明星营业部),将取消明星俱乐部会员资格,终止各种会员待遇:
1.因恶劣服务被客户投诉一次(含)以上;
2.在业绩考评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作假行为;
3.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
4.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给予记过处分(含)以上的行为;
5.有其它违反现行《个人业务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中“从业守则”(第二部分第三章第二节)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