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书1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柿×县××乡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柿×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柿×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我跟前夫在法院打官司离婚,判决书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多隐私。现在卖房、出国都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我实在不想把判决书拿出来,想到民政局换离婚证,民政局又不肯,真头疼!”近日,南京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的苦恼。
不过这种尴尬今后在南京会有所改观。今后经法院主持离婚的离异者可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持“离婚证明书”办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需担心隐私外泄。
离婚证明书2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离婚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女或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离婚(或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其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2、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
离婚证明书3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及转递办理流程
国内人在香港结婚,领取了香港结婚证,后来又在香港离婚,取得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再在要在国内再婚,被告知要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这是很多在香港离婚,又在国内再婚者常遇到的问题,要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就必须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且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流程如下:
先经香港律师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
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办理香港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应提供原件及一方证件复印件。
离婚证明书4
兹证明______(男,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 (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市___县____乡登记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柿____市
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___________)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并双方协调一致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__________市_____县______镇村委会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们夫妻每次都会因感情不和而三番五次吵架,时间长了,双方协调离婚望上面领导给与批准,其离婚条件如下:夫妻暂未购买房车,只有家里剩余的现金平均分配,另外夫妻双方现有一儿子,女方不想带孩子并将孩子给与男方抚养。
夫妻男方签字: 夫妻女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离婚证明书5
一、离婚证明书范本
离婚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二、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由于此类公证主要用于域外,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申请人适格的;
(2)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范围;
(3)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4)申请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在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公证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除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目的;
(3)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真实、准确;
(4)当事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关联性。
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出具离婚公证书。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理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离婚证明书需要到公正机构办理,主要包括原夫妻的身份离婚管辖
证明信息等。在办理离婚公证时,需要带好申请书和身份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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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6
一、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
兹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与 (女, 年 月 日出生)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登记,于 年 月 日在 (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二、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由于此类公证主要用于域外,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申请人适格的;
(2)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范围;
(3)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4)申请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在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公证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除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目的;
(3)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真实、准确;
(4)当事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关联性。
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出具离婚公证书。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理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离婚证明书7
据统计,20xx年南京共有25590对夫妻到民政部门“分手”。而在南京两级法院,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有1万多件。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法院查明”三个部分。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毫不留情揭露对方的错失,法院如实记载,不可避免会涉及一些隐私,甚至是一些难以启齿的离婚原因。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只要是经法院主持离婚的,就没有离婚证。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务都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比如卖房、办贷、办签证等等,也需要离婚判决书。
民政部门不更换离婚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离婚证”。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夫妻也只能采取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否则就是重复离婚
离婚证明书8
今年36岁的张先生也为自己的离婚判决书苦恼不已。张先生跟前妻柳女士离婚已有3年多。半年前,他谈了女友,准备结婚。他准备卖掉旧房,换套新房。前不久,他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听说他离过婚,担心有产权纠纷,要求他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说必须要出示,否则没有买家敢放心买。
张先生回家后拿出离婚判决书,越看越犹豫,上面写满了他跟前妻的种种矛盾,这全都是隐私。两年前,张先生的前妻柳女士起诉到玄武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两人心中都有怨气,几乎把婚姻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讲。最后,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判决书长达6页,详细记录了两人在法庭上的争论,就连柳女士举证证明张先生有婚外情,张先生指责柳女士性格有缺陷等内容也被记录下来。“我怎么可能把这些事情给别人看呢,这不等于是剥光衣服站在人前吗?”为此,他跑到民政局,希望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有了判决书就不能拿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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