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199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招生院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一、各高校要严格做好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管理工作,具体编制办法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成人高等教育是什么意思(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于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如未满18周岁(截止到1995年12月31日),则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高中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社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验证;教育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可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验。考生所提供毕业证书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
对于专升本的考生,因其在新生注册过程中需与教育部学信网的信息比对,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等,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该类考生将不再审核专科毕业证,考生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问题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报考医学类的考生必须满足上述条件,证书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
3.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
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选择居住或工作所在地报名。
4.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单招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5.对于在考试招生整个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考前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学籍。如因考生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部分组成,网上报名时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得选择其他证件报考)、填报1995年成人高考首次志愿并上传考生个人资料,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
我省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7日,每天8:30至17:00。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今年继续在成人高考中设置手机短信验证环节,考生须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其使用将贯穿成人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信息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整个招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