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21.02.27
∙【字 号】锡署办发〔2021〕10号
∙【施行日期】2021.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
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
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稳投资工作要求,行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以下简称“审批月”),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作用,树牢服务意识,主动对接、精准服务,按照“推动一批、审批一批、齐备一批”的原则,坚持以全盟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为主、覆盖全社会所有投资项目,坚持先易后难、梯次办理,集中审批、限期办结,确保到3月底,进入审批程序的145个盟级重点项目,盟旗两级审批权限内的手续能批尽批、应审尽审、全部办结;需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由相关审批主管单位全程帮办领办代办、限时盯办,力争手续办结率达到60%以上,审批月结束后超过101个盟级重点项目取得全部手续,总体手续办结率达到7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行署盟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盟长为副组长的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盟政法委、盟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局、自
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局、文旅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政务服务局、电业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统筹领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改委。
各旗县市(区)同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属地重点项目的集中审批工作。
集中审批月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三、活动安排
(一)审批时间。集中审批月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1日。
(二)审批地点。盟本级设在盟政务服务中心,各旗县市(区)活动地点设在各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审批内容。企业注册、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节能审查意见、林地草地审查意见、安全设计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取水申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意见、文物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用电审批、给排水暖气审批等18个项目开工建设的主要手续。
(四)工作流程。
1、审批准备阶段。盟发改委在2月底前将盟级项目将未办结手续清单分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区)制定本地区活动月项目清单,并与盟直主管审批部门逐一核对手续办理进度,细化确认手续审批组件已具备事项和缺少内容。旗县审批部门按照各地区清单对项目业主进行提醒催办,尽快形成第一批上报审批组件。
2、启动活动阶段。3月1日由行署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部署动员启动视频会,主会场设在党政大楼13楼会议室,全盟重点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各旗县市(区)设分会场,对照确定参会人员会议。
3、集中办理阶段。3月1日盟直有关审批部门负责同志、科室业务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公,确定一名联络员。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无窗口单位设定审批专区。盟直各审批单位对企业在集中审批月提交的报批材料要当场答复:属于盟本级办理的,对已经符合条件的,现场
受理;对需审核评审的,明确时间节点,限时办结;对需补充材料的,现场说明原因、告知需补充组件清单,并及时反馈项目属地政府,帮助完善相关组件。属于上级部门办理已经具备上报条件的,专人领办、专人帮办。
4、工作总结阶段。设立企业(政府)手续报送率、手续受理个数、手续受理同比、手续办理个数、手续办理同比、本级手续办结率、上级手续办结率、容错受理并联审批创新举措等8项考核指标,活动结束后对各地各审批部门集中审批月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同时,全面总结梳理项目未办结手续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盟发改委负责牵头建立《盟级重点项目建设问题台账》,各旗县市(区)分别建立本地区《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建立项目手续持续办理和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集中审批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审批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推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有效衔接。
(二)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等开展线上审批、网络审批,采取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活动宣传。统筹加强新闻宣传,全面指导盟旗两级新闻媒体单位、门户网站开展审批月活动宣传工作。利用报、台、网及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盟旗两级部署情况,迅速形成强大舆论宣传声势。
(四)做好总结督办。各级各部门对于本地区本单位手续办理情况,按照办结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盟发改委报送手续办理进展。盟发改委汇总后每周五对集中审批月活动成果进行通报。领导小组半月听取一次集中审批月活动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行署有关领导适时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办。
王文杰 (五)严格疫情防控。建立每日上班前健康报告和体温检测制度,精准掌握每一名审批人员个人健康状况,做好申报人员的询问、登记、检测体温等工作,要求入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定期定时进行工作场所通风、消毒。
盟发改委联系人:朝格毕力格(186****6056);
盟政务服务局联系人:李海涛(139****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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