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1取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滴滴打车发票。
1.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意: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计算抵扣的金额只能包含票价和燃油附加费
1.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1.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2、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果发票上的服务名称属于“旅客运输服务”同时税率栏是9%或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上的服务名称属于“旅游服务” 同时税率栏是 6%或 3%的,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除飞机票、火车票以外的公路、水路等客运发票,只有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的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额, 如出租车票不能抵扣。
1.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果发票上的服务名称属于“旅客运输服务”同时税率栏是9%或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上的服务名称属于“旅游服务” 同时税率栏是 6%或 3%的,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除飞机票、火车票以外的公路、水路等客运发票,只有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的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额, 如出租车票不能抵扣。
3、非本单位员工的或福利性质的飞机票、火车票等,不能计算抵扣,但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客户产生的差旅费除外。
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开具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及以后的才可以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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