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取得了合规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所以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补充:如果小李没有开具发票,仅有登机牌,登机牌不能单独作为抵扣凭证。如果小李乘坐飞机并不是出差,而是回家探亲,则属于福利费,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
案例二:公司员工小张,乘坐飞机从北京出差到上海,取得了携程网“代办机票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账单,账单里有飞机票金额,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解析:不可以!携程网订机票属于替航空公司代理销售机票,开具的发票上的应税项目是“经纪代理服务”,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经纪代理服务不得凭借电子普通发票来计算抵扣进项。据咨询携程客服,旅客在预定飞机票时可以选择不开具携程发票,自取行程单,在携程网支付成功后,点击左下角的“我要报销”,可以勾选需要行程单,也可以选择快递服务(10元邮寄费)寄送纸质行程单。大家可以尝试一下,携程网还有提示:航
班起飞后仅支持29天内补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购买了保险等其他服务的一年内可补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尤其是对于员工乘机出差非常频繁的企业来说,通过携程网订票用这种方式可以取得行程单,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三:公司员工小张,预乘坐飞机从北京出差到上海,临行前因某种原因退票了,退票产生的退票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解析: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若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反之,不能抵扣!
案例四:劳务派遣员工小刘,乘坐飞机从北京出差到杭州,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用工单位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解析: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派遣人员直接受用工单位指派进行业务活动,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可以抵扣。强调一遍: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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