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运输销售癌议书
2023航空货物运输销售熔议书正文内容
为促进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愤商,中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以下简称双方),就委^和代理达成
愤议如下:第一条名词解释
销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委1⅛,在余勺定的授^范围内,以委^人名义代为处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营利性企业。
航空货运单——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承建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建人之间为在承建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
货物托运书——指托运人辨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运输凭证——指承建人经民航总局注册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货运、退款单等有价证券的统称。
第二条委^和代理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方)委^(以下简称代理方)在地区范围内代理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货物运输销售业
务。
委^方有权对代理方进行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方的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
第三条业务范围和责任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37号令第一章第二款规定,代理方代表委^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辨理下列销售业务:
按照委^方的规定辨理货物(包括鲜活物品)吨位预定的有关服务事项。
使用委方的货运单,为委^方填开按委^方指定运价销售的货运单,代理方应向委^方定妥吨位、并按照委^方的规定和运价收清一切款项后,方可填开委^方指定航班的货运单。
合理的安排、陈列和分发委^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货物托运规定以及宣传资料(有关货物运价资料,由代理方自行订购)。
正确指导托运人填写货物托运书。
正确填制销售报表。
辨理委1人指定的其它业务。
代理方愿意按照委^方的要求辨理上述业务。
第四条代理方企业性质、营业地点及人员
代理方必须取得中国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取得:
(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一类空运且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及外经贸部批准的经营!午可证。
⑵登记有国际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代理方的营业地点应且备以下条件:
⑴有固定的、并且其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独立营业场所为指定的货物运输销售点。
⑵有至少一台直线重言舌和一台图文传真机。
⑶有不少于两个保险柜和标准的磅秤。
⑷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盗设务和措施。
⑸营业场所的门面应面向能行驶机动车的道路,在门外有适量的车辆停放处。
代理方同意在且备以上条件的地点进行营业。
委^方认为代理方的营业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有两个以上柜台,其中一个用于填开货运单,另一个用于收款。
⑵有供托运人休息和填写货物托运书的地方。
⑶有航空货物托运须知、航线图、班期时刻表、运价表、保险须知、意见箱、投诉^^号码、问询服务重官舌号码、营业时间。各种指示牌要规范、齐全、准确、醒目。
⑷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运输规单制度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及业务操作手册。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实施装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委^方要求代理方在对从事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管理上应做如下工作:
⑴代理方直接或间接从事货运销售(包括镇开货运单和收款)的人员,必须是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临时工。
⑵有成文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奖罚辨法,并且贯彻实施。
⑶至少三人持有中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或认可的业务合格证书
(简称上岗证)。
代理方同意按委^方的要求管理从事国际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
双方一致认为,为保瞪工作质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员不宜频繁更换,应保持稳定。若代理方人员变更,应立即通知委^方。
第五条规章及运价的遵守
委^方应向代理方提供其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建条件、班朋时刻表和其它必要资料,上述资料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尽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愿意正确执行委^方提供的一切规定、规章、运价、承建条件、班朋时刻和其它资料。
委^方向代理方提供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建条件、班期时刻表和其它资料的方式是:书面交、口头通知、通知、图文传真、和其它双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条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
代理方为委^方辨理国际运输销售业务,应使用委^方的货物运输凭证。
在本琳议签订后日内,委^方提供运输凭证给代理方。其后,代理方
需要运输凭证时,应在天前有计划地书面通知委^方。委^方应根据
其销售及汇款情况向代理提供所需的运输凭证。
委^方要求代理方有位工作人员作为指定领取运输凭证人员,并按委
^方的规定辨理领票证。代理方指定的人员对所领取的运输凭证,有保安全和保管的责任。
委^方发放运输凭证过程中,当代理方在委1方的运输凭证发放登记薄上签名之时起,即视为代理方的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方保管责任内,如果发生空白货运单遗失、破损、被盗等情况,代理方必须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方(包括代理方的处理意见),并且必须按每份空白货运单人民币元向委^方赔偿。
如果遗失或被盗的空白货运单被冒用,代理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1方的运输凭证转让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销售地点填开。
代理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运输凭证,于每次结算时向委^方送交运输凭证清单。
委^方要求代理方按照运输凭证的序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每日把运输凭证取出和放入保险柜,必须有完善的登记手续。代理方承^严格按照要求使向委^方
代理方应正确填写委1方的运输凭证,并应对运输凭证所列明的相应价值向委1方负氤
委^方发放的运输凭证,届委^方所有。委^方有权随时检查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当委^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发放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必须予以配合和熔助。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的交付
对代理方使用委^方的货运单辨理销售业务,委^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⑴货物运输纯委^方承建航段的代理手续费费率是:%,计算方法:
⑵货物运输非委^方承建航段的代理手续费按实际代收航空运费的%支付,计算方法同上。
委^方对代理以下业务不付给代理手续费:
⑴被委1方授^填开的代理人因业务需要产生的特殊优惠运输。
⑵不属于委^方的其它收入。
委^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代理方有销售业绩、工作质量、航空货源、货运价等情况的变化,有权在因家规定的范围内,不须经代理方的同意,^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费率,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方^整后的费率。
委^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方式:
⑴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销售报表和送交销售报表的同时,将所代理的货运销售收入总额(不含本条第二款的业务收入)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得的代理手续费,余款以人民币汇入委^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送交委^方。
⑵方式二:委^方根据代理方送交的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应付代理手续费,凭代理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以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在委^方收款后30天内,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委^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在委^方存放期间,不计算利息。
⑶委^方以上述第种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八条财务结算
代理方同意在委^方认可的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专门并且只限存放代理委^方业务的代收款项。代理方代收的款项,应在当天全部存入银行账户中。除以本愤议第七条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续费外,该账户中的所有款项从银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方开户银行的账户。
代理方代收的货运销售款及该款项在银行发生的利息,属于委1方所有,代理方无权占有、处理、使用。
委^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每结算一次。代理方应按期根据已销售的货
运情况,填写销售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的完整货运单和银行汇款证明于结算期后五日内送交委^方。委^方有权更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
代理方应指定财务结算人员。如果代理方变更或临时替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委^方。
代理方应按照委^方的帐务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带、特快专递、选派专人等方式与委^方辨理财务交接手续。
由委^方规定的帐务交接手续,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愿意遵照辨理。第九条僮务和其它费用
代理方不得以委^方的名耦或名义对外举债;代理方与其客观存在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等发生的债务、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与委^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