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级会计师公式大全《经济法基础》
一、增值税
公式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2)简易计税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公式2:组成计税价格的相关计算公式
(1)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考试中为已知条件。
公式3: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计算公式
(1)农产品抵扣
初加工:进项税额=不含税买价×9%(初加工:直接销售、简单加工后销售)
深加工:进项税额=不含税买价×10%(深加工:购进后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2)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不得抵扣
①兼营简、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等改变用途—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4)转增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入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公式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2)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公式5:扣缴计税的相关计算公式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二、消费税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公式1:消费税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公式2:组成计税价格的相关计算公式
(1)自产自用
从价: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
从价: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
从价: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
比例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公式2:企业取得所得计税时的抵免的相关计算公式
(1)计算抵免限额
(简化)抵免限额=某国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我国税率
(2)比较抵免限额与已纳税额大小
①抵免限额>已纳税时(在国内需补缴)
当年在我国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境内应纳税所得)×我国税率-已纳税额
=境内应纳税所得×我国税率+(抵免限额-已纳税额)
②抵免限额<已纳税时(5年内补抵)
当年在我国应纳税额=境内应纳税所得×我国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
公式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收入额×20%
公式2: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公式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公式4: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偶然所得按次计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收入额×20%
公式5: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6: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1)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3档)
(3)稿酬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2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
公式7: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相关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