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明星”评选办法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展示中心和窗口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方法
年度“服务明星”的评选采用“片区推荐”+“综合评定”,每年度原则上评选20名。凡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6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参选。
政务服务大厅共设立七个片区,其中公安服务片区、不动产服务片区、企业开办片区、税务服务片区的年度“服务明星”的推荐由片区负责人负责,综合窗口服务片区(含一楼残联)的推荐由卫健局窗口负责人负责,项目服务片区的推荐由发改局窗口负责人负责,公用服务单位片区的推荐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
三、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好: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中心各项活动。
2.业务技能精: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业务熟练、准确、快捷,服务效率高,工作无差错和漏洞。
3.组织纪律严: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岗位纪律、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
4.服务质量优: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企业及众满意度高。
5.服务形象佳:规范着装,举止大方,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规范。
6.年度中有突出贡献、创新工作或高效服务等实绩的工作人员优先推选。
7.年度中个人荣获常州市级及以上的政务服务荣誉表彰的
工作人员优先推选。
8.工作成绩显著、服务管理满意度高、与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到位的窗口负责人可优先推选。
四、评选程序
明星电话
1.区政务服务大厅各片区推荐候选人。
2.推荐以书面形式进行,推荐表统一交政务服务中心科室。
3.在各方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及评选标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提出建议名单30名。
4.区行政审批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建议名单,结合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月度考核情况等综合评定。
5.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最终研究决定。
五、一票否决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定资格;
“服务明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服务明星”称号,且三年内无资格参与评选:
1.有“好差评”不满意、12345转来的投诉、电话投诉、来信来访投诉、投诉等,经查属实的。
2.不配合中心落实政务服务相关改革措施的。
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涉嫌违纪违规,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六、表彰及结果运用
被评为年度“服务明星”的工作人员,由区行政审批局通报表彰,并优先推荐年度各类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