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上证180指数
上证成份指数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本数),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亦称为除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 )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证50指数
上证50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 期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
上证180指数
上证成份指数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本数),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亦称为除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 )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证50指数
上证50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 期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
整。上证50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证红利指数
上证红利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期 × 基期指数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数)。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上证红利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综合指数与分类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与分类指数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股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证红利指数
上证红利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期 × 基期指数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数)。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上证红利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综合指数与分类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与分类指数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股数)。
新上证综指
新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a股与b股的区别(市价×发行股数)。
基金指数
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份额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 / 基 期 × 基日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份额) 。
B股价格单位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新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a股与b股的区别(市价×发行股数)。
基金指数
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份额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 / 基 期 × 基日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份额) 。
B股价格单位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上证指数相关计算公式
一、简介
深证指数是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价指数,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现在的深圳成份股指数,但从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二、内容
1、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三、计算范围
(1)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现在的深圳成份股指数,但从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二、内容
1、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三、计算范围
(1)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
(2)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
(3)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四、计算方法
(1)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
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3)指数计算公式是
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4)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3)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四、计算方法
(1)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
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3)指数计算公式是
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4)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Σ (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Σ (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6)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Σ (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Σ (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6)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价格指数
网上车市从指数发展的历史来看,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学者拉斯尔斯(Laspeyres)提出的用基期数量加权计算的价格指数,这一指数简称为拉氏指数;另一种是德国学者帕煦(Paasche)提出的用报告期数量加权计算的价格指数,这一指数简称为
帕氏指数。拉氏指数的优点是用基期数量作权数可以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从而使不同时期的价格指数具有可比性。但这指数也有明显的缺陷,它是假定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报告期价格的变动水平,这一指数尽管可以单纯反映价格的变动水平,但不能反映数量的变动,特别是不能反映数量结构的变动。而帕氏指数由于以报告期数量加权,不能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的指数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数量及其结构的变化。 从计算价格指数的实际意义来看,我们更关心在报告期数量条件下,价格的实际变动水平。就编制汽车价格指数而言,其目的是及时反映市场目前的价格水平,我们所关心的是在目前汽车成交量水平下,价格的变动水平及其趋势,以便及时把握目前的市场价格动态。因此,汽车价格指数的编制采用帕氏价格指数公式比较合适,即以报告期汽车成交量加权计算综合批发价格指数,这既符合价格指数的理论要求,又具有比较明确的实际经济意义。因此,全国汽车价格指数采用帕氏指数形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I=(ΣP1Q1/ΣP0Q1)*100% I表示价格指数 P0,P1表示基期和报告期的价格数值 Q0,Q1表示基期和报告期的销量数值 目前,编制价格指数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编制方法,也就是在总体基础上,直接采集样本价格和成交量,然后编制出其价格指数;另一种是国民经济核算中普遍提倡的紧缩法,即利用报告期成交额分类资料和
直接编制的个体价格指数,综合编制价格指数。鉴于取得统计数据的可能性及其成本等角度考虑,我们在编制指数的计算形式上主要采用了前一种方法,在指数权数的计算中同时运用了两种方法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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