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设施要求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简称“BSL-3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BSL-3实验室除了满足BSL-2实验室设计要求(见第二节),还要满足本节要求。
一、实验室建筑位置要求
满足排风间距要求,即BSL-3实验室防护区室外排风口与周围建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二、实验室建筑平面布局要求
(一)实验室平面布局
1.实验室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或为独立建筑物,应有出入控制。
2.实验室应明确区分辅助工作区和防护区。防护区中直接从事高风险操作的工作间为核心工作间,人员应通过缓冲间进入核心工作间。
3.对于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实验室辅助工作区应至少包括监控室和清洁衣物更换间;防护区应至少包括缓冲间及核心工作间。
4.对于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实验室辅助工作区应至少包括监控室、清洁衣物更换间和淋浴间;防护区应至少包括防护服更换间、缓冲间及核心工作间。实验室核心工作间不宜直接与其他公共区域相邻。
5.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双扉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大设备进出实验室的需要,实验室应设有尺寸足够的设备门或搬运孔洞。
6.可根据需要安装传递窗。如果安装传递窗,其结构承压力及密闭性应符合所在区域的要求,以保证围护结构的完整性;传递窗两门应互锁,并应具备对传递窗内物品表面进行消毒的条件。当传递不能灭活的样本出防护区时,应采用具有熏蒸消毒功能的传递窗或药液传递箱。
7.实验室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宜远离建筑外墙,主实验室宜设置在防护区的中部。
8.实验室应在防护区内设置生物安全型双扉压力蒸汽灭菌器,主体一侧应有维护空间。
(二)围护结构
1.围护结构(包括墙体)应符合国家对该类建筑的抗震要求和防火要求。
2.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应易清洁和消毒灭菌。
3.实验室防护区内围护结构的所有缝隙和贯穿处的接缝都应可靠密封。
4.实验室防护区内围护结构的内表面应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清洁和消毒灭菌。
5.实验室防护区内的地面应防渗漏、完整、光洁、防滑、耐腐蚀、不起尘。
6.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应可自动关闭,需要时,应设观察窗;门的开启方向不应妨碍逃生。
房间空调器安装规范7.实验室内所有窗户应为密闭窗,玻璃应耐撞击、防破碎。
8.实验室及设备间的高度应满足设备的安装要求,实验室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6m,设备层净高不宜低于2.2m,便于维修和清洁。
9.在通风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采用烟雾测试等目视方法检查实验室防护区内围护结构
的严密性时,所有缝隙应无可见泄漏。
10.实验室防护区的顶棚上不得设置检修口等。
11.实验室人流路线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控制和物理隔离的原则。
12.实验室的防护区应设置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并有明显的标志。
三、实验室结构设计要求
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的有关规定。BSL-3实验室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宜低于一级。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有关规定。BSL-3实验室宜按甲类建筑设防。
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有关规定。BSL-3实验室的地基基础宜按甲级设计。
4.BSL-3实验室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装配式结构。
5.BSL-3实验室的吊顶作为技术维修夹层时,其吊顶的活荷载不应小于0.75KN/m2,对于吊顶内特别重要的设备宜作单独的维修通道。
四、实验室参数要求
1.实验室的围护结构应能承受送风机或排风机异常时导致的空气压力载荷。
2.对于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核心工作间的气压(负压)与室外大气压的压差值应不小于30Pa,与相邻区域的压差(负压)应不小于10Pa;对于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核心工作间的气压(负压)与室外大气压的压差值应不小于40Pa,与相邻区域的压差(负压)应不小于15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