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通信及办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 mP3 、 mP4 等设备。
办公自动化管理第四条 公司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
公司保密部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粘贴统一标识。
公司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保密办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办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 公司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
(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三)必须明确相对固定的设备存放和使用场所。存放和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四)涉密打印机和涉密复印机打印、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照《XXX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使用非涉密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遵循下列保密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二)禁止使用普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设备谈论、传递国家秘密。
(三)公司涉密部门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场所应当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对讲机和电台等无线通讯设备。
(四)公司重要涉密人员禁止使用他人赠送的移动通信设备。
(五)不得使用对讲机用明语、明码联系涉密事项。
第七条 禁止使用手机谈论、传递涉密项目情况、涉密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公司内部工作秘密,禁止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八条 召开涉密会议时,必须使用会议保密机(手机信号屏蔽器)。涉密会议严禁带手机入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
第九条 公司配备的传真机属普通传真机,禁止传递涉密信息,禁止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非涉密文件、资料,须填写《XXX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登记表》(附件2) , 将发送人、发送的文件资料名称、收件人、发送页数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条 非涉密打印机、复印机严禁打印、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复印涉密的文件、资料必须按照《XXX公司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经审批后,到公司指定的涉密打印机、复印机上复制并进行登记。严禁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保密办应负责建立《XXX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附件3),做到实物相符。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两种形式存在。公司保密部门定期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查核对和登记。
第十二条 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报废、销毁管理按 《XXX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
2、XXX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审批登记表
3、XXX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
附件1
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
申请日期:
涉密办公自动化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
使用部门 | 使用人 | ||
固定资产编号 | 密级 | ||
存放地点 | |||
部门意见 | 拟同意该机为 级办公自动化设备。 负责人签字: | ||
保密办公室意见 | 经审核拟同意该机为 级办公自动化设备。 负责人签字: | ||
保密委员会 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机为 级办公自动化设备。 保密设备编号为: 负责人签字: | ||
填报说明:此表一式二份,审批完成后本部门、保密办各留存一份。
附件2
XXX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审批登记表
序号 | 时间 | 传真名称及主要内容 | 接收人 | 收发单位及电话 | 接收人 | 备注 | |||
月 | 日 | 时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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