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树有约(下篇)
作者:田纬东
来源:《新青年》2018年第07期
作者:田纬东
来源:《新青年》2018年第07期
初次见面,是在凯恩斯,高大而古老的一棵树,就在我们全家下榻的小旅店旁边,清晨醒来,来到合欢树下,抬头仰望风中摇曳生姿,像扇子一样的花朵向我频频点头哈腰,仿佛在欢迎我的到来,地上散落着许多从树上掉下来的合欢花,我顺手捡了几朵,回到房间后,就插在了喝水的杯子里,乏善可陳的旅店小房间马上平添了一点点亮。
吃早餐的时候,旅店餐厅桌子上的摆花也是合欢花,有鲜花的陪伴,仿佛粗茶淡饭也有了花香的味道,我相信这么美丽的花一定是可以吃的,也许在这里本不应该马不停蹄地四处走马观花,而是应该静静地泡上一杯合欢花茶,躺在合欢树下懒洋洋地体会木心的那句:“生活的最佳状态是冷冷清清的风风火火。”
英文中把这种树叫做雨树或者雨珠树,据说叶子在下雨的时候向内翻转,像是挂在树枝上小小的雨珠,因此得名雨珠树。在马来语中,人们又给它起了个“五点钟树”的名字,说的是合欢树的叶子到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就会自动卷曲起来,只有我们中国人深谙此树的秉性,给它起了“合欢”和“落马樱“这样充满诗意的名字,如此,清朝诗人乔茂才为我们留下了这
样一首情意绵绵的《夜合欢》:“朝看无情暮有情,送行不合合留行。长亭诗句河桥酒,一树红绒落马缨”
我对合欢树叫什么名字没有意见,不过要是更顺我意的话,我愿意把这种树命名为雨丝花树,就像古人所说:“腾云似涌烟,密雨如散丝。”如果下雨的时候,真是雨丝如花,那我宁愿永远漫步雨中,让雨丝纷纷扬扬地洒在我头上,脸上,身上……慢慢品味这种襟袖都生温馨之意的美妙绝伦。
我喜欢旅行,也喜欢说走就走的浪漫情怀,年轻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会在旅途中遇见什么,总是觉得会有各种各样的惊喜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等着我,因此步履匆匆,只不过有的时候,一味的狂奔让我竟然忘记了旅行的真正意义……人到中年,我则更喜欢林清玄说的:“人不是向外奔走才是旅行,静静坐着思维也是旅行,凡是探索、追寻、触及那些不可知的情境,不论是风土的,或是心灵的,都是一种旅行。”
如此说来,看一朵花开,品一杯清茶,读一本雅书,听一阵鸟鸣……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种旅行,都是带着自己的灵魂与林林种种活生香的一场艳遇。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旅行的过程并不都是美丽,有的时候辛苦万分甚至狼狈不堪。而真正美丽的是,旅行之后,
我们终于遇见了自己。
初见红口桉树的时候,以为树干上那些弯弯曲曲的图案就是澳洲土著人留下的天书,或者是年轻人在树上刻下的山盟海誓,后来儿子告诉我,那是一种飞蛾的幼虫在桉树身上留下的生活足迹。知道了真相,我还是愿意这样想,这一切其实是飞蛾与红口桉树之间的天作之合,飞蛾帮助红口桉树在身上留下了写给风的一封封火热的情书。
仔细端详树干上这些曲曲折折的条纹,仿佛是一个又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又仿佛是在诉说着自己不平凡的一生,茂盛的叶子被考拉熊不停地吃掉,身上的树皮一层层地脱落,而就在这时,清风徐来,温柔地抚摸着他身上的伤痕累累,仔细品读着他身上弯弯曲曲的情书,给他安慰,给他鼓舞,让他安心成长。
有幸,在还能写信的年代里度过了我的青葱岁月,那时候没有手机,也少有人家里有电话,有急事儿就只能去邮局发电报,不急的事儿就只好写信……写信的好处是,不用打腹稿,脑子里想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于是思念亲人的时候,写信;孤单寂寞的时候,写信;困惑不解又无人咨询的时候,写信;痛不欲生死去活来的时候,还是写信。
艾米丽·狄金森一辈子躲在屋子里写信,因为她相信:“一封信就是永恒,因为那里是不戴任何面具的思想。”写信是她与外界交流的唯一途径,在信中留下了她的优美诗句,也留下了她没戴任何面具赤裸裸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我十分理解狄金森,写信有时的确胜过见面,信里写的话在见面的时候往往说不出口,距离产生了美感,所以我们常常借口说:见字如面。
写信很浪漫,不过写信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写下来的一切都成铁证如山,白纸黑字,不容狡辩。《马普和露西亚》里的马普夫人看到了露西亚送来的参展画作,怒火中烧,马上用打字机打了一封退展信,以小镇筹委会的名义签字把画作原封不动地给退了回去,没想到露西亚技高一筹,识破了这其中的奥妙,留下了带有马普夫人签字的这封信,在假扮印度大师的骗子偷了财物逃跑之后,用这封签字的信逼着马普夫人不要去报警,因为在小镇里保全各自的脸面比什么都重要。证据是自己送上门的,所以马普夫人只能乖乖就范。当然,如果是社会名流的话就另当别论,无论在信里写了些什么,将来都可能名垂青史。
在没人写信的时代里,我还是很愿意写信,尽管有时候写出来,却不知邮给谁看,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但是写信总给人一种郑重其事的仪式感,铺开信纸,拿起笔,万语千言凝
于笔端,一笔一划就写下了自己所有的伤心和欢愉,至于别人能不能读懂,能不能理解,已经无关紧要了。
红口桉树还在一天一天地生长,飞蛾幼虫还在一笔一划弯弯曲曲地写,风还在一阵一阵地吹。
从二十三层的落地窗向外望去,世界就像一盘棋,红砖碧树充当的车马炮摆满了棋盘,不远处的悉尼港仿佛成了界河,在阳光下闪着银光。每当成结队的白凤头鹦鹉在树梢盘旋时,我就在浓浓的绿中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红,怪不得日本人把秋天观赏枫叶叫做“红叶狩”,枫树红了的时候,真好像是一头受了惊吓的小鹿,东一头西一头跑来跑去,点缀了棋盘上的大街小巷,最后消失在远方的一片绿里。
枫叶红了,仿佛是秋天发出来的一个信号,杜牧在上山的路上,忍不住诗性大发,写下了“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诗句。我不用停车,也不用打坐,沿路走走停停就能观赏到这比二月花还红的片片红叶。枫树的种类繁多,叶子的形状也各不相同,有的像是人的手掌,有的像是水滴,由于花青素和太阳的作用,一棵枫树上有时会出现红黄绿三种颜,往往又是最外面最上面朝阳的叶子先变红,然后逐渐整棵树的叶子都慢慢变成了红
或者黄。
过不了几天,红透了的叶子就在紧一阵慢一陣的秋风之中,凌乱了一地,站在那里的红叶枫树,好像是一位美丽的盛装艳妇,突然被人剥去了上衣,露出了骨瘦嶙峋的黑枝干,她拼命地在风中保护着自己的裙子,无奈秋风秋雨无情无义,红的叶子一片一片离她而去,看着光秃秃的树枝,耳边仿佛听到了这样的诗句:“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在一个追求颜值的年代,颜值却恰恰是最短命的,街口最早红了的那棵枫树,早晨路过的时候,就只剩下一片红叶,像是最后的一块儿遮羞布,在风中滴溜溜地旋转着,不忍离去,我不忍心看她凄凄切切可怜兮兮的样子,只能捡了几片枫叶,放在笔记本里,算是记住
了她红极一时的美丽人生。抚摸着她骨瘦如柴的树干,我心里并没有悲伤,因为我知道这树干里蓄满了生命的力量,秋天的梦总会在春天里发芽,枫树还会蓬勃生长,还世界一个萌萌的绿。
红变成了黑变成了绿,这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波斯诗人鲁米说:“虽然我们被美丽环绕,但是我们常常需要走入花园才能认识到这一点。”幸运的是,我每天都在花园中走过,看树,看花,看鸟,还看人。
“短短的一瞬间,红染透了一切。这艳丽的彩溢满了我和全宇宙” 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瞬间,红也一样不由分说地溢满了我和全宇宙。
每年春天的时候,都愿意去莫斯曼的公园里看火焰树开花,先是在枝头吐出了一个小小的红珠,然后慢慢长出来细细的花茎,过了几天就又分出了枝叉,上面的小红珠也越来越多,像一颗颗小小的红樱桃,最后红红的樱桃一个个绽放变成了朵朵红花,接下来就义无反顾地浑身上下红了起来,整个树没有一片绿叶,像一团团红的火焰漂浮在蔚蓝的天空下,让人眼前一亮,情绪高昂……我觉得只有这种火焰树才能像帕慕克那样对全世界理直气壮大声地说:我的名字叫红。
我喜欢红,因为红是“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春天,红是“淡淡微红不深,依依偏得似春心”的海棠花,红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的故园风情,红是《我的名字叫红》的帕慕克,在火焰树面前,我也仿佛经历了这样的现实幻觉,“我的思想,我面前的事物,我的记忆,我的眼睛,全部,融合在一起,化为恐惧。我分辨不出任何单一颜,接着,我才明白,所有彩全变成了红。我以为是血的,其实是红的墨水;我以为他手上的是墨水,但那才是我飞溅的鲜血”。红啊红,鲜艳的有时让人无法面对。
带树的成语在中国,红是吉利的象征,而在克日什托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镜头之下,红是博爱,是救赎,红是人类最后的希望和寄托。我不知道火焰树是怎么想的,经过千年的历练把自己长成了一副红彤彤的模样,站在那里默默地凝视着我们,或许火焰树真正想跟我们说的是:“我不想成为一棵树本身,而想成为它的意义。”树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站在那里向我们毫无掩饰地展示着,自己生命中一切自然本来的样子。生生息息,四季轮回。
我的名字不叫红,在彩单调的日子里,我要去看一棵浑身上下通红的火焰树,或许我也不想成为红本身,而只想成为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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