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传递信息的方式
浅议语言的信息传递功能
摘 要:语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语言所传递的信息主要由客观信息和主观信息构成。主观信息包括说话人对自我的关注,如说话人的视角、认识、情感、信息来源和心理倾向;还包括说话人对听话人的关注,如关注听话人对命题的态度、听话人的“面子”以及对交际过程的关注。
关键词:语言;信息;客观信息;主观信息
在人类社会中,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就需要与他人进行交流,交流的对象被称为“交流物”。功能语言学派将交际中的交流物分为两种:即“物品和服务”与“信息”。也就是说,除了“物品和服务”的交流外,人与人之间还会进行“信息”的交流。关于信息这一概念,不同学科各有自己的定义。如理论信息学关于信息概念的工作定义是:“信息是信号和符号的含义(information is the meaning of signal and symbol)。”[1](P42)而在控制、通信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内,信息是信号和数据的同义词;在情报检索、新闻传播和经济管理等领域内,信息是消息和情报的同义词;在科学、文化、教育等领域内,信息是新知识的同义词等[2](P22)。
1848年,信息工程专家申农(Shannon)与韦弗(Weaver)在数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通讯的数字理论。语言学界逐渐认同了言语交际过程在本质上与通讯理论的相似性,归根到底,它们都属于交际双方信息传递、交流的过程。换言之,言语交际过程从根本上来说是交际双方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我们知道,语言学领域关于信息的理解是指说话人通过语言结构形式在交际中要传达给听众的消息。语言信息论认为,语言是一种载负信息的符号,也是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信息交流也就是“给予信息”(输出)和“求取信息”(輸入)的过程,这种信息输入与信息输出间的交替也被称作“人际信息交流”[3]。实际上,语言信息交流
过程可通过著名的“信息传递言语交际结构图”来进行直观展示:信息->信号(编码)->信道(受到外来因素干扰)->接受信号->(解码)->接受信息[4](P15)。
“信息”交流的主要载体是语言,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言语交往实际上就是信息交流的过程。“信息结构是把语言组织成为‘信息单位(information unit)的结构。信息单位是信息交流的基本成分。所谓信息交流,即言语活动过程中己知内容与新内容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这样说,信息结构就是已知信息与新信息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信息单位的结构。”[5](P172)Halliday指出,“把说话的行为称为‘互动行为(interact)也许更为合适,因为这是一种交换,在交换过程中,‘给予意味着反应方‘接受;‘求取意味着反应方‘给予”[6](P68)。所交换的可以是信息,也可以是物品与服务。如果A问:“今天的电影怎么样?”,B回答说,“我觉得还不错”。他们之间交换的是关于电影好不好看的信息;如果A说:“请把盐递给我”,或“请把窗户关上”,那么,A对B索取的就不是语言上的信息,而是物品(盐)或关窗户的行为。这里,A扮演的是“求取”的言语角,B扮演的是“给予”的言语角[5](P115)。在这个过程中,说话人总是试图向听话人传递更多的信息,而听话人的兴趣也就是捕捉这些信息。因此,说话语境中所包含的信息(尤其是新信息)是会话交际双方的共同关心所在。
一、信息传递的三要素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信息”的定义是:“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收符号者预先不知道的。”[7](P1452)根据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信息交流包含三个基本要素:信息发出者、信息接收者与信息本身。这三者在语言表达中有明显的外化形式:
(1)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说,地球居宇宙的中心,那是由组成它的物质的本性决定的。(吴国盛《人与自然的千年对话》)
(2)李敖告诉我们,怎样让自己的人生意气风发,生机勃勃。(李晓娜《走进名人》)
上述两个例句中,信息发出者分别为“亚里士多德”和“李敖”,信息接收者都是“我们”。例(1)的信息是“地球居宇宙的中心,那是由组成它的物质的本性决定的”;例(2)的信息是“怎样让自己的人生意气风发,生机勃勃”。
在信息交流的三个基本要素中,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较为简单。在人际沟通中,信息交际的主、客体主要体现为说话者/作者(人)和听话者/读者(人),前者即为信息的发出者,后者即为信息的接收者。当然,信息主体不仅限于有生命的人,还包括无生命的电视、报纸
、网络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以及其他信息载体。例如:
(3)有两口子,下了班吃完了饭就看电视,俩人一句话不说,嗑着瓜子儿,到了电视说再见时,便熄灯睡觉。(百度网《组词大全——两口子》)
(4)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常识告诉人们有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工作时所产生的兴奋心理状态,这便是大家常说的,某某来情绪了。(佚名《浅谈德育与情商》)
(5)《月令》告诉我们:“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信息本身却较为复杂。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交际主体说者向交际客体听者传达的信息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下面即探讨这一问题。
二、信息的构成——客观与主观
语言可以客观地表达命题式的思想,这一观点早已深入人心。近年来,随着功能语言学、语用学及认知语法的兴起,结构语言学“语言只是表达客观命题的工具”的说法越来越受到质疑。
与此同时,“语言必然带有自我表现的印记”这一观点却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所谓“自我表现的印记”即“主观化”。Lyons曾指出,语言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还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8]。
语言是信息的载体,言语所传递的不只是客观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说话人附加于其上的主观意图和主观价值,亦即发话人为什么要传递这个信息。那么,信息自然而然地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主体信息,说话人的主要目的是向听话人传递其“预先不知道的”的客观命题意义,这是相对客观的命题信息;二是附加信息,说话人在传递主体信息时,不可避免地或故意地夹杂着自己的评价、感情和态度等情感倾向性的信息,这是相对主观的情感部分。具体地说,信息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基础信息——客观理性意义
理性意义也叫逻辑意义或指称意义,它是词汇意义的基础,基本等同于命题意义或真值条件。在词语平面上,它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在句子平面上,它是与判断和推理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理性意义是语义的基础要素。例如:
(6)他说小王结婚了。(自拟,以下未注明出处的例句皆为笔者自拟)
例(6)中,“小王结婚了”为交际信息,这一信息反映的是纯客观的事实,是可以判断真假的:如果现实中小王真的结婚了,则该信息为真;现实生活中“小王没有结婚”,则该信息为假。由此可知,理性意义是相对稳定的概念,不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它基本上可以决定句子的意义,即具有表意功能。
(二)附加信息——主观情感意义
附加信息主要指理性意义之外的部分。说话人在传达某一主体信息时,除了表述命题意义外,还会夹杂着说话人对于命题的主观信念、认识、态度或评判等主观彩。这种说话人在表达命题信息的同时也表明自己对该信息的立场、态度和感情等,也被称为“主观性”。例如:
(7)他说小王竟然结婚了。
(8)他说小王果然結婚了。
(9)他说小王终于结婚了。
(10)他说小王确实结婚了。
(11)他说连小王都结婚了。
(12)他说小王还是结婚了。
上述例句中,主体信息都是“小王结婚了”这一客观事实,但除了主体信息外,每个例句所体现的说话人的情感、对“小王结婚了”的态度等都有所不同。例(7)反映了说话人“出乎意料”的心理;例(8)则相反,反映的是说话人“在意料之中”的心理;例(9)反映的是说话人对“小王结婚”“期盼已久”的心态;例(10)反映了说话人对“小王结婚”的确认态度;例(11)反映了说话人对“小王结婚”可能性的低估和意外;例(12)反映了说话人对“小王结婚了”的惋惜。由此可以看出,信息除了包含客观的命题信息外,还可以包含信息传达者自身的主观认识、情感和态度等。
三、信息的主观构成
信息的主观构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说话人对自我的关注,即说话人对所陈述命题的态度、情感、立场等。说话人根据交际语境和目的加以选择,其结果都会体现说话人立场、
认识、态度或修辞策略。第二,说话人对听话人“自我”的关注,如对听话人认知状态、面子需要等的关注。语言的这种表达说话人自我以及说话人对听话人“自我”关注的特性就是语言的“主观性”(subjectivity)与“交互主观性”(intersubje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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