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5篇
篇一: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原告):xxx,男,19xx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遂宁市x,:x
申请人起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9日受理,案号:(2015)潼法民初字第xx号,现申请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二、判令被告xxx对xxx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此致
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原告郑王英为与被告上海长征医院、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考虑原告具体情况,原告将第一项
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元。
此致
苍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2年6月14日
篇三: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彭建云,男,汉族,1988年11月7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
被申请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住 址:长沙市湘雅路87号
法定代表人:陈方平 职务:院长 电话:4327353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9658.48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
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904.00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3249.91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21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2007年7月12日开庭,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7年7月9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本
常州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邹××诉被告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在贵院审理之中,因之前原告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现司法鉴定报告已出具,故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373600元、护理费219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31元、营养费39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7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892815.35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余款772815.35元,扣除被告(一)已支付的47500元,即为725315.35元,由被告(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580252.28元。合计要求被告承担700252.28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申请望贵院裁准。
申请人:邹××
年月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贵院重新审理的原告钱长猛与被告宁河县教育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原告将原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变更后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恢复原告教师工作;
2、判令被告补发原告自2003年10月至实际恢复工作期间的工资;
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整理后事实和理由:
1987年10月至1991年5月,原告在宁河县教育局芦台二中担任汽车司机工作。
1991年5月11日,原告被调入宁河县教育局芦台镇成人学校任教师。
1993年1月份,经当时的天津市第二教育局批准,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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