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式有哪些
公司的设⽴⼈为了组建公司并取得法律资格,需要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设⽴公司,这样才能使公司设⽴成功,公司设⽴有⼀些⽅式,那么公司设⽴⽅式有哪些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公司设⽴的⽅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和募集设⽴。
发起设⽴⼜称“同时设⽴”、“单纯设⽴”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期发⾏的股份由发起⼈⾃⾏认购⽽设⽴公司的⽅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的⽅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股份公司也可以采⽤发起设⽴的⽅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的⽅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的⽅式。发起设⽴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采⽤发起设⽴⽅式设⽴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使有限责任公司迅速成⽴,设⽴程序变得简单,减少了许多繁琐的设⽴程序;由于股东⼈数较少,⽽且董事会成员只能在发起⼈中选任,这使得公司的向⼼⼒强,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保护⼗分有利,发起设⽴⽅式是最适合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式。
募集设⽴⼜称“渐次设⽴”或“复杂设⽴”,是指发起⼈只认购公司股份或⾸期发⾏股份的⼀部分,其余部分对
怎样成立公司外募集⽽设⽴公司的⽅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是指由发起⼈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公司。”所以,募集设⽴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股票的⽅式设⽴,也可以是不发⾏股票⽽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设⽴。这种⽅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之⽅式。由于募集设⽴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发起⼈完全凭借他⼈资本设⽴公司,损害⼀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都规定了发起⼈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例。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公司设⽴⽅式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发起设⽴和募集设⽴这两种模式。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店铺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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