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整理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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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学是环绕权力义务及其界限而展开的,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②强调:1、法学的研究对象扼要地讲算是法律现象。2、法学研究的全然任务算是明确权力和义务的界限,并努力使这种界限确定得与时代进展的趋势相一致,从而,经过法律来保障并推动社会的进步。3、法律现象别仅包括法律的文本,也包括法律产生和运行的一切环节,而且,法律现象是用科学抽象办法所形成的概念,在现实日子中,法律现象与其它社会现象交错在一起的。
    4、法学既是一种研究活动,也是一种知识体系。
    ③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1、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日子条件决定的。2、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它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展,也会阻碍。3、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去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进展水平。
4、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模式、研究办法引入法学领域,能够加深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特殊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办法更有助于讲明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
    ④法学和历史学的关系:1、法律是凝聚历史或者讲是历史过程的产物。2、法律的生命别仅是逻辑,更重要的是经验,经验总是历史的东西。3、历史学的实证研究办法是法学能够借鉴的重要办法。4、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讲,学派基本上
    历史的产物,有其产生和演变的过程。
    ⑤博登海默《法理学》、柏拉图《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制》、格老秀斯《战争和平法》、霍布斯《利维坦》《论公民》、洛克《政府论》《人类明白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波斯人倍扎》、卢梭《社会契约论》《论人类别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边沁《政府片论》《刑罚与补偿理论》、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法理学说义》、萨维尼《论当代在立法和法理学方面的使命》、梅因《古代法》《古代法和适应》、哈特《法的概念》《法自由和道德》、富勒《法律在探讨自个儿》《法律的道德性》、庞德《经过法律的社操纵》《法律的任务》
    ⑥法理学在中国的历史走向(一)从统一进展走向多远进展与综合统一的彼此互动。(二)从既有理论走向保存精华与开拓创新的相互结合。(三)从历史积淀的现实走向中国特与世界潮流的对立统一。(四)从法理学独立进展走向概括部门法学与指导部门法学并重。(五)从老一代法理学家身先士卒向老一代法理学家作指导与中少年法理学家作先锋的时代交替。
    ⑦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基础理论,办法论。
    ⑧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1、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2、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养的需要4、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⑨法的定义:1、意志论(神意论、人意论)2、理性论3、命令讲4、规则讲5、民族精神论6、社会操纵论
    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十一、法的本质:由一定社会的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意志性与物质制约性的统一。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
    十二、法的特征:是法律本身所固有确定的东西,是使法区不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征象和标志所在。(一)、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关系的规范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经过调整人们的行为关系而别是思想关系来调整社会关系。2、法律是一种特别的社会规范,它经过特别的方式对人的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举行调整。3、法是反复适用的。(二)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三)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四)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五)程序性:法是由程序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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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的要素:指构成法那个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者讲构成法律的元素因素。
法律学    ②要素学讲:1、命令模式论2、规则模式论3、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4、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5、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则模式论
    ③法律概念:是人们在别断地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体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举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
    ④作用:1、法律概念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所举行的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表达与陈述。2、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工具性。3、法律概念有利于提高法律的明确性和确定性。4、法律概念有助于人们减轻思维的负担,幸免重复性,定式化的思维过程,而以共同的认识作为思维的起点。5、法律概念具有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⑤法律规则:指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的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意义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式从逻辑的角度对法律规则的组成要素的划分,即法律规则由哪些要素组成,以及要素之间的联系。1、假定:条件,条件假设2、行为模式:处理3、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归结
    ⑦法律原则:是法的要素中最直截了当体现法律精神和社会活动规律的要素,在创制、适用和遵守法律过程中具有别可替代的宏观指导作用。
    ⑧法的正式渊源:1、制定法2、判例法3、适应法4、国际条约与协定
    法的非正式渊源:1、公平与正义的观念2、公共政策3、法理
    4、学讲
    ⑨当代中国的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法规4、规章
    5、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
    6、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7、XXX区域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特殊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9、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十、当代中国的法的非正式渊源:1、适应2、判例3、政策
    十一、法律汇编: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对现行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举行系统的整理编排并汇合成册的活动。
    十二、法律编纂:是指对某一类或某一部门法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举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使之形成系统的法,或者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法典的活动。
    十三、法律清理: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或统一安排的要求,对一定阶段和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举行审查和清理,从而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特意活动。
    十四、法的分类普通:1、成文法与别成文法2、普通法与特殊法3、全然法与一般法4、实体法与程序法5、国内法与国际法特别:1、公法与私法2、一般法与衡平法3、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十五、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确认和调整社会日子关系的结果。十六、法律关系分类:1、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2、调整性法律关系和爱护性法律关系3、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十七、权利能力:是指主体所具有的可以参加一定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十八、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经过自个儿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十九、法律事实及其种类:1、确信性法律是事实和否定性法律事实2、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①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别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泯灭的客观事实②法律行为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定意志支配下的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泯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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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具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别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②特点:1、由一具国家的国内法构成的系统2、是一具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3、是一具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③法律部门,是指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办法所划分的一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④划分标准:1、法律的调整对象2、法律的调整办法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2、均衡性原则3、主导性原则4、前瞻性原则
    ⑤中国法系:(一)宪法法律部门: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3、民族区域自治法4、特殊行政区基本法5、立法法和授权法6、国籍法7、国旗法和国徽法8、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行政法法律部门:1、行政组织法2、行政行为法3、行政监督和救济法(三)民商法法律部门(四)刑法法律部门(五)经济法法法律部门(六)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部门(七)环境与资源爱护法法律部门(八)诉讼法法律部门
    ⑥法律责任:是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其他法律规定的事实而应当承担的某种具有强制性的别利后果。
    ⑦责任构成:1、责任主体2、主观过错3、违法或违约行为4、伤害事实5、因果关系
    ⑧归责: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推断、认定、归结法律责任的活动。
    ⑨免责:指责任主体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浮现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事由致使其法律责任能够被部分或全部免除。
    十、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别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十一、义务:是指社会主体对他人和社会所承担的必须作为或别作为的责任。
    十二、权利的特征:1、法律权利的法律性2、法律权利的自主性3、法律权利的可为性4、法律权利的求利性义务的特征:1、法律义务的法定性2、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3、法律义务的从属性4、法律义务的必为性
    十三、关系:(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有权利就有义务)(二)社会日子中的对等关系(三)功能发挥中的互动关系(四)价值挑选中的主从关系
    十四、法与权利义务:1、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2、权利和义务贯通于法的一切部门3、权利和义务贯通于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4、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