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民警法制培训计划》的通知
指挥中心、各处、大队、科、所、队、站、室、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现将《2010年民警法制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法制  学习  通知
如皋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共印3份)
2010年民警法制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南通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如皋公安实际,现制定2010年民警法制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的要求精神为指导,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依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使公安队伍的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遍增强,熟练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理案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为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民警法制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杜松华局长任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大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室,由周绍亮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室主任陈卫东、政治处主任杨国祥任副主任。法制室和政治处共同负责民警的法制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点评典型案例和组织考试考核等形式,使广大民警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法律学习和在线法律知识测试。以“三考”法律知识为基础,结合警种、岗位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依托网上法制学校,全面推进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采取分片培训、专家授课、庭审观
摩、案例评析、案卷讲评、在线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改进学习培训方式,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
四、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局所有民警(包括领导干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并报法制室备案,可以不参加网上法律学习和考试:
(一)本年度退休的;
(二)病假达6个月以上的;
(三)无法参加网上法律学习考试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学习和考试。
五、培训时间
2010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规定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六、培训方式
坚持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与专业法律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考试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1、集中学习
市局确定每周四为法律知识学习和测试日,由法制室骨干对局领导进行辅导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周四学习日组织民警按照学法计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利用每周例会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重点结合市局法制室发布的个警、个案、季度等执法考评通报,剖析民警办案中存在的共性执法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
2、民警自学
全体民警要立足自身实际,从自身的盲区入手,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及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制定个人学法计划,撰写学习笔记,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四次。市局鼓励民警利用业余时间和公共教育资源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给予适当保障。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给予奖励。
3、旁听庭审
坚持“谁办案谁旁听、谁分管谁旁听、谁挂钩谁旁听”的原则,分管执法办案部门的局领导对所分管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旁听、分管非执法办案部门的局领导对挂钩片办理的案件进行旁听。法制室将案件庭审时间表发布至法制网页,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每人全年参加旁听次数不得少于3次,法制室适时组织审核员、兼职法制员、办案民警旁听公安机关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庭审,组织治安民警参加公安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通过现场观摹,切实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程序意识。
4、出庭应诉
市局规定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必须有局领导参加出庭应诉,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疑难复杂案件由杜松华局长亲自参加应诉,其余案件分别由挂钩片局领导参加应诉,案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一半以上的民警参加庭审旁听。
5、以案析理
法制网页
开辟“以案析理”专栏,刊登本局及其它存在执法问题或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市局规定审核
人员每月至少完成1篇案例剖析,法制员每季度必须完成1篇案例剖析,市局鼓励办案民警对所承办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剖析。案例剖析应包括基本案情、析理(释法)、经验(教训)、启发(启示),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至2000字以内。对点评案例市局法制室定期整理发布,供民警学习借鉴,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例点评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6、以岗代训
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法制员及业务骨干,到法制部门和业务大队对口跟班学习、工作,以岗代训,时间不少于十五天。与法院、检察院建立对口交流学习机制,从法制室派出业务骨干到对口部门学习、工作。
7、骨干培训
组织专、兼职法制员及业务骨干,以新颁布的公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为重点进行培训,并通过他们带动本单位民警学法活动的开展,骨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
8、结对培训
通过新老民警搭档办案、以师带徒、一帮一代训等形式,促进新警、基层民警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办案水平。
9、末位培训
市局每季度组织各执法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末位的民警和季度执法考评末位的执法单位负责人到公安干校自费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
10、战训合一轮训
结合市局组织的每人每年不少于15天的“战训合一”轮训、全警百日冬训等,市局组织法制室骨干对参训民警重点就治安行政、刑事和交通事故案件办理进行辅导培训。
11、分片培训
由法制室定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基层单位,分片组织民警进行法制培训,以执法办案应知应会知识为重点培训内容,原则上每年全面分片培训一次。
12、专家授课
市局适时从江苏警官学院、政府法制办、检察院、法院或上级公安机关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全局民警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
七、考试考核
充分运用考试手段,对全局民警组织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考试,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一是建立法律学习培训激励机制。树立逢训必考的思想,市局每次集中组织培训结束后都要进行严格的测试,测试成绩记入民警执法档案,增强学习培训效果。
二是建立定期在线法律考试机制。全局所有民警(符合可不参加在线考试条件的人员除外)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必须完成一次网上法律考试。市局每月对上月在线考试不达标人员进行通报,并记入市局对各单位的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和绩效考评。市局每年组织一次主办民警资格考试工作,对考试达标的结合案件办
理情况进行主办民警资格认证,未通过年检的,取消主办民警资格。
三是建立学法考试分级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制度,组织民警网上学法考试。
1、积分考试。全年每个民警都必须完成各类考试总积分2000分,每月完成各类考试的总积分200分。每次考试总分100分,市局规定积分考试每人每月不得少于三次,且每次的积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将不记入总积分。
法律学2、学分考试。全年共完成法律知识科目20分。学分考试每月一次,每次的学分考试试题为多部法律综合试卷,范围为今年年度各专业学法内容。每次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获得相
应学分。
四是建立法制培训奖惩激励机制。南通市将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制度纳入对县级公安机关年度执法执法质量考评和市局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凡在年终执法检查中发现民警未完成年度网上法律学校学法任务,比例超过20%的扣5分,超过15%的扣4分,超过10%的,扣3分,超过5%的扣2分,5%以下扣1分。今后市局将加大奖惩力度,形成民警“逢升必考”制度,将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与晋职、晋级、晋衔和奖惩挂钩,切实增强民警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工作,导致执法问题较多或者发生重大执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民警年度平均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晋职、晋级资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不断提高全市公安法制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公安法制工作和法制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近日,广元市公安局制定了《深入开展法制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及法制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一、明确法制培训的指导思想。以打造一支专业化法制队伍为目标,以满足执法实战需要和服务基层需求为导向,以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供有力的素质保障。
二、明确法制培训的内容及目标。一是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与公安执法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熟练掌握刑事、行政执法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实体规定,能够熟练开展拟
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和案件审核等业务工作。二是按照市局信息化考核标准要求学习掌握信息化应用技能。做到会录入编辑、会浏览搜索、会下载收发邮件,熟练操作各种应用系统、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三是学习掌握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规定,能够熟练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会查阅台帐,会抽阅案卷,会调查走访,会总结推广,会督促整改。四是认真学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方面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案件办案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行案件办理水平。五是锻炼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执法调研指导、法制教育培训、公文拟制以及沟通等职责。
三、明确法制培训的主要形式。加强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以案件审核民警为重点,采用网上课堂、案例评析、现场演练等训练模式,自学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积极开展全员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年内市局拟举办四期集中专题培训。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4月下旬召开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分县局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法制室主任进行专题培训。二是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月上旬举办一期以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劳教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审核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重点对各分县局法制室和市局执法部门负责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的法制业务
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刑事执法专题培训。5月中旬举办一期以刑事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审核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重点对各分县局法制室和市局执法部门负责刑事案件审核工作的法制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四是法制员全员培训。结合《广元市公安机关法制员选任管理办法》的实施,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指导民警日常执法办案, 2011年8月1日至8月5日,德兴市公安局在潭埠警官培训中心举行为期一周的法制员培训班,各单位选取的法制员23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结合当前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执法工作实际,本期培训班局法制科将主要就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事件系统办案程序、案例分析及案件评查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并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重点细致的分析、说明和解答。
为确保学习效果,培训班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生活制度,实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