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借款合同
贷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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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号:
身份证号:
保证人:    :
身份证号: 保证人:    :
身份证号: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批,经三方(或双方协商), 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1-
第二条借款用途:
个人身份证贷款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月利息%。。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
限:O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
源:O
2、还款方式:0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
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会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任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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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违约责任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按月利息的50%o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的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返回贷款本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印章):
身份证号:
借款人(签字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基本帐户开户行:
身份证号:
账号:
年月日
保证人(签字印章):身份证号:保证人(签字印章):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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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