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22
∙【字 号】海政办发〔2016〕52号
∙【施行日期】201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
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6〕52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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