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22
【字 号】海政办发〔2016〕52号
【施行日期】2016.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
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6〕52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