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
重庆市工伤保险将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标准》的规定,负责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包括挂号费、住院费、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康复费等。
二、伤残赔偿金
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重庆市工伤保险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伤者本人7个月工资收入为基数,计算1-10级伤残。如果伤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四、护理费
根据伤者的护理等级和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重庆市工伤保险将负责报销护理费用。对于完全护理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工伤职工,分别按照月工资的50%和40%支付护理费;对于部分护理依赖的工伤职工,按照月工资的30%支付护理费。
五、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在停工留薪期内,重庆市工伤保险将按照伤者的原工资待遇支付停工留薪待遇。具体期限由医疗机构根据伤情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六、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重庆市工伤保险将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抚恤金按照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情况,分别以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
七、交通食宿费
重庆市工伤保险将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伤者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的报销标准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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