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直播卖货推广合作协议(机构)
(本协议为无坑位费无押金版)
甲方(商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乙方(MCN/工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丙方(主播):
身份证号:
住所:
 
鉴于:
甲乙双方为合法经营正常营业的公司,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甲方目前主营    产品,希望通过网络主播直播推广的方式进行销售,乙方拥有优质的网络主播资源,丙方系乙方签约主播,丙方的主播属性为食品,擅长食品类销售,具有开展网络直播所需要的才艺和经验,能够带货。
三方在平等资源、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丙方为甲方直播推广销售产品相关事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    月,自            日起至            日止。
(二)本合同合作有效期届满,如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一)甲方提供需要推广销售的产品和资金,乙方的签约主播丙方在甲方指定快手    版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开展直播,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销售产生的销售额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各方也可根据产品利润分成,约定不以销售额为分成计算基数,而以利润作为计算基数的,甲方应明确产品的售价和成本,以便计算产品利润)。
(二)乙方和丙方应该保证为为甲方的月直播有效天数不得低于    天,累计不得低于时长60个小时,丙方在直播中可以/不可以销售其他商家的产品,若销售其他商家的产品,丙方应保证推荐和销售甲方产品的时间不得低于    小时/次。
(三)本协议无坑位费、无押金,不保证销售量,若甲方要求乙方和丙方保证销售量,可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对赌协议。
第三条 合作方式
(一)甲方指定乙方的签约艺人丙方在   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IP账号为:        )进行直播推广销售产品。该账号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销售行为需要对账号进行装修和改造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产生费用的,单独结算。快手直播平台虽可以0粉丝直播,但是为保障直播效果,甲方应按照快手属性对快手直播账号进行提前打造或者持续打造。
(二)丙方在甲方、乙方或直播平台的指导下,在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和商品推广活动。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的合作为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指定的同一直播平台上的同一直播账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有其他主播用该直播账号进行产品推广的商业活动。本协议独家直播仅限于    平台,三方在其他平台的合作不受影响。
(四)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所需的资金,初步暂定为      元,超过    元的,各方协商是否追加。甲方有权并向丙方提供需要直播推广销售的产品,每次或每个周期的产品推广,甲方需在直播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信息提供给乙方和丙方,以便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间、产品信息、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等具体项目。
(五)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丙方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三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播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乙方和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因为、甲方发货迟缓或者缺货等导致退款投诉等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丙方直播销售产品产生的销售款,由三方按照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分成比例为    %,乙方为    %,丙方为    %。
(二)直播没有出货的,没有形成客户购买的,各方无法分润,各方不结算。
(三)乙方和丙方享有的分成按月结算,甲方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利润分成统一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受到利润分成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支付给丙方。
(四)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五)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快手封号名单300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