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爱之名]假爱之名疯子三三书包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已是下午七点。西南的城市异常干燥,天空是扑朔迷离的白,嘴唇开始干裂。早上买的食物和药片还在口袋里,拖着的大包行李以及自己的身体始终很沉。站在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想起两个字一一宿命。在班车的座位上,我一直把大衣盖在腿上,那是你曾经对我的关心,它竟也成为一种习惯。
我只想知道,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
A城空旷的街道。我喜欢它带着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一点点的苍白。这里会让意识变得迟钝和模糊,似乎恍若隔世。看见为你买过衣服的那家店,心开始撕扯,原来记忆都在。店里的摆设和糖果还那么温暖。我问自己,现在是不是又有了感受热度的能力
想起离开c城的那天,出租车司机从七天门口载我去车站,就在我下车快要关上车门的时候,一路沉默的他突然温润的笑着对我说,慢走,再见。手腕上的表,指针刚好到8点,那一刻,内心瞬间变得温暖。我发现自己其实不是那么冷漠和无情。我看到了自己的微笑,在这样的清晨,刚下过雾,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
我告诉过你,也许我会重新思考,写新的文字。
有朋友曾在网上对我说,我们会一直幸福。
那时我想起了小王子的话:重要的事,是看不见的。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小王子》――[法]圣埃克苏佩里)所以,现在每每看着有关你的一切,我才彻底明白当时小王子爱上玫瑰以后再说的这些话。然而,在花店,我再也不到那天我想要你却不曾买给我的花,我还记得那种香味,浓烈的,却有太多忧伤。
花店名夜里开始做梦,眼睁睁看着你牵着笑颜如花的她。
假如依然原谅,那时你会发现原来扎在你心里的那个人,现在他就变成一根偌大的鱼刺,扎进你的嗓子眼里取不出来也吞不进去,他让你说不出话却可以一直疼一直疼。如果某天他终于被取了出来,你会觉得虽然自己轻松了,但不管是心里还是嗓子上都有好大一个洞,它会不停的流血。
我说,想去长途旅行,想到内心的宁静,想写完这个故事。
那时,她叫他朝颜,他叫她丫头。
(一)他,那些朝颜的话
丫头,那个时常让我看不懂猜不透的女孩子,她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朋友,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是我愿意付出一切的人,虽然有时候想到未来会感到恐慌,会感到心痛。但我永远不愿看见那一天。
丫头,我的丫头,每次去接她,看见感觉那么熟悉却又尴尬的她我都会不知所措。在一起的那些天,我总是试图记住彼此在一起的每一件事情,只想紧紧地抱住她,可以感觉她的体温她的呼吸,感觉那一刻自己是真正拥有着的。然后像孩子一样一味的迷恋于自己的世界。
我太渴望自己长大,所以总是想象以后的幸福生活,有体贴的她,有个温馨的属于自己的家。
所有的记忆太过美好,美丽得让人疼痛。
与丫头进行这场我认为的追逐,十九岁以后我的第一次所谓的爱情。这段时间我真的很开心,
很幸福,很难过,很伤心,本以为我们可以像别的恋人一样平淡热烈幸福地走过这些日子,可现实告诉我不可以。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总是让对方觉得这么累。
我就像个麦田守望者,想阻止别人堕落深渊,自己却在不由自主地泥足深陷。我的丫头,为了她,我可以承受很多,再苦再累也不怕,但我怕时间怕现实怕某天会真的离开。从自己在那天深夜的晚上亲口讲出那句话开始,从自己默默地一口一口喂她吃药开始,从她笑着威胁我说以后会不让醉了的我进门开始,我就一边忍受内心的折磨,一边没心没肺地往里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知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就无法抵挡这般思念,却还是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丫头,如果说我还有希望,那就是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伤感悲观复杂的生活
(二)她,那些丫头的信
“生命中
不断地有人离开和进入
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
记住的,遗忘了
生命中
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
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
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
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
记住的
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朝颜,爱情没有谁对不起谁,这种痛连耶酥都会。如果我们都能够勇敢的承认,因为太在乎对方所以才这么倔强,那就不会有这么痛。我说,未来的一切都不确定,可我还说了,我一直相信妈妈说的头上三尺有希望,只要自己愿意跳起来。遇到任何困难和痛苦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只要有希望,就无所谓绝望。就算我只是一个穿着破鞋的小孩,可我依然很幸福,至少比没有脚的孩子幸福很多很多。
妈妈说我太要强,也许是我已经习惯了完全被军管的你,见不到,不可以奢望,也不能够脆弱。或许你感觉不到,但是的确是这样的。有阳光的时候,我就眯着眼睛遥望天空,多好看哪!在L市的上空我也见过。想起自己一个人风尘仆仆的跑去那里你,傻瓜都知道弥足珍贵。现在工作了,可是依然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写日记,或者给你写信,哪怕后来的信我一封都没有寄出去。你说你还是习惯以前的我,所以我想我选择留在这里等你应该没有错。我不喜欢复杂的地方,我害怕被同化,害怕将来你会认不出我。
朋友说:你肯定很爱他。
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不说话,只是笑笑。我只需要听到你的声音,我就知道你过得好还是不好。在海拔三千米的一个小小城市,我的爱好纯。今天,又一次看到“执子之手,与尔偕老
”这样的话,真的很感动。好久没有听到你叫我丫头,好想等你回来的时候抱抱,离开了多久就拥抱多久。我真傻。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真的好希望我们可以再重新来过。只因人的记忆是很可怕的,它总是让我们对太多发生了的事记忆犹新。但是那是我们彼此的结,很深的结,如果解不开就注定幸福不了。
原来我们一样固执。
看了我们曾经写的那么多信。才知道自己最喜欢说如果,可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
爱上一个人,那是世界上最真实最幸福也是最痛的事。我们就像是两只刺猬,折磨着彼此,隔着刺我都可以感觉到你的痛,那你有没有感觉到我那种和你一样的痛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别人也无能为力。那天短信里你说我们是不是也算故事很多了。是的,就像一部传奇。可我不想自己最后做了悲剧人物,我的爱我希望自己去争取,近似完美的争取,让自己改变,变成最好的样子,那时候再站在你的面前,即使你不再相信也等不了那么久我也会感激。
爱了几年,痛了几年。可是这些年来你却让我幸福了明白了懂事了也坚强了。我问自己:为
什么两个相爱可以爱的人却偏偏不能幸福的在一起,为什么伤害注定要成为我们在一起的绊脚石,我多想一根一根拔掉自己身上的刺,这样就可以不伤害到你。有时也想假如那天再残忍一点也就永远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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