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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销售佣金的财务核算处理
一、销售佣金的定义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销售业务中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可以说,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通常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
梁博个人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人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人账。《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此明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我国的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则称为“明
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明佣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通常以含佣价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因为佣金=含佣价-净价,整理后,得出含佣价和净价的关系为: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