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QC/K865
学院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
I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the staff know what to do and what not to do,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work of the whole enterprise, so as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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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暂行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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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
学历(学位)的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优化我院的教工队伍结构,不断地提高在
职教工的文化理论素质,根据有关政策和
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院的实际,
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对象及条件
1、凡我院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系
部、处室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汇总后可申
请攻读在职硕士(博士)学历(学位)。
2、学院主要鼓励在职人员攻读不脱产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确因需要攻读脱产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经本人申请,系部签出意见,报人事处汇总后,经请示主管人事的院领导同意方能办理相应的手续。
3、不论读在职或脱产的研究生,均需与学院签订学习协议,凡没有签订协议的,学院一概不予承认,也不享受学院的相关优惠政策。
4、在职人员中40岁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批准,40岁以上人员根据岗位需要从严审批。
5、凡申请者必须专业对口,且近几年
在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以上者(含称职)方能申请报批。专业不对口者,原则上不批。
6、申请者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须经特批。
二、权利与义务
1、学习者学习期间,可向学院借支1万元,用于学费开支,待拿到学历(学位)后可回校报销学费(含课题研究费)的80%。不脱产学习期间,学习者享受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毕业时补足100%的生活补贴和误餐补助费。脱产学习期间,学院暂停发学习者的基本工资、生活补贴、误餐补助费及福利,所停发费用待取得学历(学位)回校签定服务协议后一次性补齐。
2、学习者完成学业后,按时回学院工作,服务期须满8年。学习者若没有达到学院规定的服务基本年限,提出调动和辞职,在院领导批准前提下,学习者需补偿学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标准为:(学院在学习者学习期间支付的各种费用÷8+违约金1500元/年)×所差年头数。各种费用包括:工资、福利、生活补贴、误餐补助费、学习费用,学院负责学习者学习期间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政策性事务的办理。
3、学习者应按照学院规定的专业,完成好学习任务,并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如未取得学历(学位),学院扣回学习者学习期间工资、学习费用的50%,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