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
鉴于乙方已取得博士学位,并申请参加本单位的博士后流动站,经本单位同意,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1 乙方作为甲方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将在甲方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
1.2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由甲方根据研究项目的需要和乙方的专业背景进行安排和指导。
1.3 乙方需要按照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并将科研成果及时汇报给甲方。
二、工作期限
2.1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期限为(具体期限),工作期限不得超过2年。
2.2 如乙方在工作期限届满后,需继续留在甲方单位继续研究工作,双方可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三、薪酬待遇
3.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定期发放。
3.2 薪酬的具体数额由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的经费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确定。
四、工作条件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文献和学术交流平台等条件。
4.2 甲方将为乙方申请相应的科研经费,并指导乙方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进行合理计划和安排。
五、知识产权
5.1 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事科研工作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属于甲方。
5.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可以根据科研成果的贡献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相应的奖励及荣誉称号。
六、保密条款
6.1 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相关的保密法规和规定,并保守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学术机密。
6.2 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后,不得将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学术机密泄露给第三方或利用在甲方单位期间获得的知识和信息从事与甲方单位有竞争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7.2 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做出合理的结算,并将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8.2 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提出解除申请,并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九、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