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者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普通话能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考和参加考试;
(二)应符合《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第四条规定的结业学历要求;
(四)具有正当的行为品质和习惯,没有不良记录;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思想品德教育方法和社会实践教育方法;
(七)具有基本的教育信息技术技能、科研能力及国家教育法规知识等;
(八)具有反映教师在职实践经验,能够掌握的一个以上学科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教学技能;
(九)无职业病史。
二、申请者还应提供以下其他材料:
(一)报考者的身份证件;
(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三)博士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提出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或读书记录材料;
(四)参加过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技术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五)成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六)体检报告及复审报告;
(七)报考者在原所学业及考试工作中的证明材料;
(八)报考者在社会实践教育方面的证明材料;
(九)报考者参加华文命题竞赛获奖或取得其他卓越成就的证明材料;
(十)报考者授权单位给报考者的推荐信、历年参加考试证书及论文等材料;
(十一)报考者的其他资料要求,由报考者所在地考试机构视其工作单位和考试范围决定。
因此,报考教师资格证,除了要求报考者有以上条件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件、就读证明、毕业证书、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报考者才能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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