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贷款政策历年

北京历年贷款政策
2008年-年初救市
放松贷款政策
政策:1、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2、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009年11月
政策:1、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3、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1月
国10条非改善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
2010年4
国10条,二套首付提至50%
2011年1月
8条,北上广深,二套首付提至60%,利率1.1倍
2011年:国八条出台,“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全面升级
2013年2月
国五条  北上广深,二套提高至7成(认房并认贷款)
2013年:“新国五条”颁布,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
救市-贷款放松
20140930
2014年:限购逐步松绑,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
政策为:1.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2.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救市-贷款放松
20150330
中国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二套房最低降至40%  (20150330之后二套房政策:北京大部分银行5成,部分银行4成
名下有房无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也能算首套,30%首付(仅仅住房商业贷款半年时间,0930收紧)
2016年09月30日
收紧贷款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首套房:普通住房30%-->35%
        非普通住房30%-->40%
(有贷款记录,但北京无房,按首套算,未认贷款)
二套房:普通住房:30%-->50%
        非普通住房:30%-->70%
(有房无贷款/有房有贷款 (认房,无论贷款是否还清))
零:07年暴涨,08年下跌,09年开始涨,09年买房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