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理赔案例
一、黄女士甲状腺癌重疾给付
2005年3月,投保人黄女士为其本人投保我司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核保同意加费承保。
2007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大小约15*12mm,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8月份在上海瑞金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病理: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经委托上海分公司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二、陈女士宫颈癌重疾给付案
2003年4月,投保人陈女士投保我司康宁定期保险15万元,投保年龄29岁。      2006年9月,门诊TCT示CIN3累及腺体,部分组织浸润,到中山肿瘤医院住院,行子宫切除术,术后病理示宫颈鳞癌。经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三、蒋先生神经变性病高残给付案
2005年3月,投保人蒋先生投保我司康宁终身保险10万元,投保年龄44岁。      2008年4月,被保险人因四肢麻木乏力、行走困难,到市二人民医院住院,入院检查发现四肢肌力明显增高,住院期间肌力持续增高,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出院诊断:神经系统变性病。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为高度残疾。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3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四、廖先生食道癌重疾给付案
2003年1  0月,投保人廖先生投保我司康宁终身保险5万元,投保年龄48岁。      2007年6月,被保险人在梅县人民医院行纤维胃镜检查示食管中段鳞癌,到广医三院住院,行放疗+化疗,出院诊断:食道中段鳞癌。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五、黄女士左颊鳞癌重疾给付案
于娜遇车祸被死亡
2009年4月1日,刘某的丈夫报案称,当年2月13日刘某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当场身亡。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寿险河北省分公司立即核实事故情况,确认被保险人因意外车祸死亡情况属实,给付身故保险金2863283元。受益人收到保险金后对公司高效、真诚的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4 台湾客户身故275万赔付安慰家人赔付金额:2751714元
投保险种:国寿千禧理财
台湾人董某于2002年7月1日在中国人寿寿险深圳市分公司为其本人投保了《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保险金额200万元,每期保费320200元。
2007年8月24日,被保险人因“下消化道出血1周、加重1天”入住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当年8月30日,病理诊断为直肠恶性肿瘤。随即转回台北荣军总医院住院,确诊为直肠癌第三期,并已转移至肝脏。2008年11月7日董某因直肠癌在台湾病逝。
寿险深圳分公司根据“千禧理财”条款规定,第一时间给付身故保险金260万元,并退还储存红利及利息151714.84元,合计给付2751714.84元,合同终止。第一时间收到内地保险公司理赔的客户家人对公司表示认同和赞许。
5 鸡西矿难13人遇难获赔260万赔付金额:260万元投保险种:国寿安泰意外伤害保险
2009年9月25日,中国人寿寿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向鸡西市鑫永丰煤矿“7?22自然水灾事故”中的保单受益人送达保险金180万元,至此,公司对该起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全部结束,共计支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260万元,这是寿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自成立以来最大额度的赔款。
7月23日凌晨1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地区连续多天降雨,导致鸡西市鑫永丰煤矿发生垮塌事故,23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