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职称专业系列划分:
A.中级职称系列包括: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党校教师、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新闻、播音、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众文化、艺术、美术、档案、公证员、律师、药品技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创作、工艺美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林业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B.副高级职称系列包括: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经济(包括农业经济)、农业技术(包括农艺、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包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林业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黄金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须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2、任现职以来(或现资格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或现资格以来)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以及著作、作品等原件,不超过3件(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或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原件,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职称证书或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丢失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
7、继续教育合格材料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取得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0、聘书或聘文原件(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法律法规或标准条件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2、改系列申报的,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及业绩情况的证明材料
13、有援藏援疆援青经历的,须在《评审表》“工作经历”栏中加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代评中级职称
14、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绿通道的申报的人员,不需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但须提交相应的工程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并在职称申报材料袋右上角标注“非公”字样
15、标准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6、初级职称材料按各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