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是哪些地方
华东指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
建国初期,华东区曾为中国六大行政区之一,为当时一级行政区,于1954年撤销,辖区相当于现在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台湾等地,江西当时属中南区,后又划归华东区。
1961年,华东经济协作区成立,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等地,1978年后撤销。
华东仍被用作地区用名,包括(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七省一市,其中,台湾因特殊性,而单独列出,统计资料时一般也不包含在内。除此以外,其余六省一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均以“3”开头。
扩展资料一
华东地区有哪些省1986年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又通过的“七五”计划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此次划分当中,江西省归又属于中部地区。
在此后由于经济发展的原因,全国又划分为四大经济区;东部、东北、中部、西部地区。因为对应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此后,又形成了“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发展样式。
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又构成了中国的中部地区,这是其三。
扩展资料二
夏朝时期,华东地区分属兖州、青州、徐州和扬州等地。
周朝时期,华东分属宋国、齐国、纪国、鲁国、滕国、吴国、楚国、莒国和邾国等地。
秦朝时期,分属九江郡、四川郡、薛郡、东海郡、会稽郡、砀郡、闽中郡等地。
唐朝时期,分属河南道、河东道、淮南道、江南道等地。 
明朝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在全国设置十五个省级单位,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华东地区分属南直隶(今江苏、上海和安徽)、山东、浙江、江西、福建等地。
清朝入关后基本沿袭明朝的行省制度,行政区划大致未变。1645年(顺治二年)改北直隶为直隶省,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为国都的地位。1667年(康熙六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含上海)、安徽二省,自此华东地区各省名称与今日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