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通道管理的法规解读
最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的辽宁沈阳“12.2”高层商住楼火灾和重庆“1.1”加州花园高层居民楼火灾,共同暴露出车辆违章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延误火灾扑救问题。现对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责任作简要分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作为物业公司,首先自身不能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改变用途交于他人使用,不能在消防车通道设置停车位,更不得有偿出租等。
二、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应急消〔2019〕33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按此要求,物业公司负担着较大管理责任,需完善或提请业主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通道标识等相关设施,公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物品,要督促清理,确保畅通。要认真记录相关工作过程和结果(包括照片、视频等),包括报告社区、有关部门的记录,报警记录和警方处理记录等,以备出现相关事故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综上所述,商住楼作为“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相关利益。
附:《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