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行业SCP分析及博弈视角下的风险控制
作者:冯海悦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12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以其便捷和低门槛等独特优势迅速进入大众视野,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行业监管和征信体系的缺失使得网贷行业潜藏着较大风险。文章在运用产业经济学SCP范式对P2P网贷进行行业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设计了信用对接的博弈模型,将其引入P2P风险控制设计中,从博弈角度探索这一新兴借贷模式的风控发展之路。
        【关键词】P2P网贷;市场结构;顺周期性;无限期重复博弈;信用系统对接
        一、P2P行业背景
        近年来,P2P网贷模式逐渐兴起,在促成小额贷款的交易、舒缓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方面创造了全新模式,在创建初期的几年内便迅速吸引了大量借贷者,中国第一家P2P公司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网贷平台交易量自2008年的0.1亿增长至2012年的104.3亿,发展十分迅猛。
        P2PPeer to Peer Lending)网络借贷以中介平台的性质将投资者的资金以信用贷款的形式贷给向平台申请的借款者,平台通过获取并分析申请人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来确定信用等级和贷款额度,并向借贷双方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盈利。P2P行业主要针对小微型客户,交易模式如下:
        二、行业宏观分析——基于SCP范式分析
        我国2012年以来大量网络平台涌现,交易量迅速上升。本文运用SCP范式对网贷之家和行研报告的部分数据进行分析。
        (一)市场结构。本文应用市场份额分析市场集中度,20122013年网贷平台成交额份额如下: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数据库)
        据上述份额,2012CR40.62CR80.82,据贝恩分类,属寡占III型市场;2013CR40.36,而CR80.51,为寡占IV型(低集中寡占型市场)。由此看出我国P2P市场的行业集中度出现了下降,市场份额排名前列的网贷平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表明我国P2
P市场的竞争程度不断提高,原有的垄断地位不断削弱,这与近年来迅速增长的网贷平台数量有着密切关系。
        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主要提供各类借贷产品,而产品差异化主要体现在:
网络游戏排行榜2014前十名        借款用途:针对基础性、高级性以及非常规性的借款用途设计不同的标;产品收益:由利率体现,利率由第三方平台根据借款者不同的信用等级自主确定,不同网贷公司不同标的利率和借贷的差异影响了借贷双方的收益;目标体:P2P网贷公司主要为满足当前小额贷款市场的贷款需求,面向小微企业、贫困大学生以及中低收入者设计不同的标;信用标准:借款者需向信贷公司提供信用证明,但信用水平的标准取决于标的要求,有的标的不需担保,有的标则须提供资产抵押,不同的信用标准也影响了标的风险性。
        进入壁垒方面,规模经济表现为网络平台的信用累积,投资者的信任是网贷公司运营的基石,而在长期交易中形成的信用水平累计,可能使温州贷等在位的部分平台拥有较高的信用水平,易吸引更多投资者,而新进入的企业由于无法在短时间内向大众证明其信用水平面临一定的进入壁垒;成本和技术性壁垒较弱,P2P借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主要集中在500万上下,投资创立公司较为容易;技术方面信息安全是核心要求,公司需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作基
础;法律制度与政策壁垒薄弱,当前并无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市场监管严重缺失。
        (二)市场行为。价格行为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提高利率成为各平台尤其是新进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然而很多网贷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利率,早已超过银行的4倍。其次,在网贷平台中,存在部分隐性的价格歧视,由于市场份额较高的P2P网贷公司都有自己的会员社区,有积分累积活动,积分不用来兑换商品,反而是借款者参与度和信用的体现,在借款要求中,部分网贷公司会对积分有明确规定,所积分化作信用,可视作隐形的价格歧视。
        非价格行为方面,广告成为新进公司的主要宣传手段。除常规宣传外,互联网宣传,如通过微博、自建社区和财经论坛等平台进行推介成为了时下网贷公司的宣传趋势。而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尤其受平台重视,人人贷平台曾多次被央视节目报道。广告宣传在提高平台吸引力的同时加强了在位厂商的稳定性,使其拥有更加庞大和稳定的客户体,更易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市场集中度并增强进入壁垒。此外,营销策略也至关重要,各平台都力争创新营
销方式,2012年陆金所曾经使用过饥饿营销,成立初期依托背后雄厚财力,连续几天定时在网站公布一款年化利率很高的借贷投资品,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抢购。
        (三)市场绩效。各网贷平台利润偏低,由下表可知,2012年收益排名前十的企业,第一名为2500万,第十名只有400万,第十二名只有约两百万,利润偏低且下降的跨度过大。
        其次,贷款收益率与平台收益率不同向,网贷平台的纯收益率普遍较高,高风险高收益特点突出。下图为2013年网贷平台的贷款收益率和成交额的排名:
        据上图,贷款收益率较高的企业市场势力很小,成交额和份额较低,因为其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和垄断地位,所以只能靠更高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以扩大规模,而市场份额前10名的网贷平台贷款收益率普遍较低。
        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网贷平台交易和信息安全性的增加,安全、便捷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如:陆金所对其网贷公司使用的安全技术进行了主要包括数据加密技术、账户绑定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各平台都在努力创新技术以增强资料和交易的安全性。
        高风险成为网贷不可避免的问题。网络交易与部分无担保交易、低进入门槛等因素都造成了整个行业处于极大的风险状态之中。
        三、P2P风险分析
        P2P网贷为小微贷款需求提供了市场和空间,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提高了融资效率和借贷双方的资金对接效率,其迅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资金和借贷者进入到网贷行业,然而,由于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和监管缺失,P2P当前存在较高的风险。
        (一)个体性风险。借款者的信用风险。当前P2P行业并没有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各网络借贷平台评价借款者信用的依据主要是身份和财产证明以及他人评价等,从而导致了信息现象层数不穷,评价借款者的信用也越来越难。
        网贷公司风险较大。由于准入门槛低,资金流量小,部分网贷平台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且现今无专业监管部门,对网贷公司成立注册的审查力度弱,注册信息的现象常有发生。此外,自融资风险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创办者本身即为借款者,其主要目的就是为自己筹资,只吸收投资者的资金却不进行交易,这种自融资模式造成了较高的风险。同时,
技术性风险不容忽视。P2P借贷网站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资料,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会外泄。
        (二)系统性风险。市场监管缺失。P2P行业无行业准入机制和具体监管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难以判定。国家尚未出台针对民间借贷的专门法律法规,无法有效约束和规范P2P行业行为。
        行业宏观经济敏感度高。顺周期性特征明显,在P2P进行借款的个体相对经营风险较高,部分企业更是自身的信用或经营水平有限,不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或无法获得较高贷款额度,其在P2P网贷平台借款本就存在无法还款的风险,若宏观经济稳定,发展态势良好,公司经营或个人工作稳定的情况下,风险较小;然而,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较大的经济波动,可能会出现借款者集体违约的情况,从而引起整个行业的崩溃。
        四、P2P行业的风控设计
        (一)风险控制措施。明确规定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性质。P2P网络借贷平台只作为中介并提供场所促成交易,不直接接触投资者的资金,因此其法律性质应为网络借贷中介。
        强化监管,运用政府力量直接干预,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建立更具有专业性的行业自律机构如借贷协会等,提高对公司注册的要求,在注册时加强信息真伪和资金来源的审核力度。
        建立和完善行业征信体系。建立形成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统一信用评价标准,行业内的网贷平台实现借款者的信用记录对接;其次,不仅在行业内实现失信记录的对接,要与银行实现信用对接,一旦借款者在网贷平台出现违约,将其违约记录对接到银行的信用系统;最重要的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通过提高违约惩罚激励借款者按时还款。
        (二)博弈模型视角下的信用机制设计原理。现今P2P平台都有失信曝光的措施,但各自为政,没有在行业内以及与传统金融行业实现违约记录对接和互换,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违约惩罚,以激励借款者按期还款,在此应用博弈模型表述信用体系设计的原理:通过提高违约惩罚并联通信用机制,实现由单次博弈向序贯博弈中实现合作的转变。用矩阵表示,参与人分别为贷款人和借款人,贷款人选择是否借款给借款者,而借款者选择是否还款。
        在没有行业征信体系的情况下,借款者一次的借款行为不会对其将来借款产生影响,因
此一次借款行为可看做单次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实现的均衡为(不借款,不还款),双方的支付各为1
        引入信用机制后,由于信用记录会伴随参与者一生,一旦借款者在一次借贷行为中出现违约,其违约记录将在所有P2P网贷平台公布,并连接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因此该信用污点会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影响其借款行为;所以该博弈可视为无限期重复博弈,贷款人实行触发策略:若借款者还款,则双方一直都合作,实现(借款,还款),各得到8单位支付;若在t期借款者不还款,则从t+1期开始双方永远转向不合作,实现(不借款,不还款),各得到1单位支付。
        因此,该博弈中的威胁是支付水平为1的阶段博弈纳什均衡结果,合作奖励是各自支付水平为8的均衡结果。设贴现因子为a,设贴现因子为a,当借贷平台选择借款时,借款者预期支付为:不还款:V=10+a*1+a2*1+.....=10+a/1-a);还款:V=8+a*V 即:V=8/1-a);当且仅当8/1-a≥10+a/1-a)成立,实现合作,得a≥2/9。即当a≥2/9时,双方实现合作;而贴现因子可视做对未来能够成功借款的重视程度,参与者越重视,贴现因子越接近1,合作越有可能达成。失信惩戒越严厉,人们对未来借款的重视程度越高,合作越有可能达成。
        五、结论
        当前P2P行业迅速发展,网贷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对解决小额贷款和融资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但高风险问题不容忽视,应通过加强和完善监管机制,统一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失信对接以激励借款者按时还款,不断降低网贷行业的风险,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 宋矛.P2P网络借贷发展与创新[J].金融时报,2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