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的空气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形势愈发严峻。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导致了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并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是我国空气质量还没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所以本次调查也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了解我国空气质量状况的途径。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目前的空气质量状况。我们选取了重庆地区四个区县(市),从城市不同层面来进行了调查。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这些方法对空气质量进行一个小调查:以重庆市为例,共调查了近百个空气站,测量数据来源于环保公众网2018年6月18日数据。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重庆地区各监测点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大部分监测点位都处于优良状态,污染物浓度都低于国家卫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3)重庆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4)轻度污染;未达到国家规定(2012年版)二级标准和一般标准要求(以下简称三项一级标准)。(注:三项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PM2.5)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无工业污染;无重污染天气过程发生时。以上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且未出现相应级别为严重污染事件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该标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评价城市空气质量情况:空气质量、固体废弃物污染、人类活动所致污染物情况等。根据国家规定,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优良、污染二级等以下;可以适当食用;其他未达到国家规定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
的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可以作为健康环境使用;在此基础上规定不允许人类进入或影响空气质量污染。”(2)我国环境法第21条明确规定“污染排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2)环境保护标准中有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空气质量等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监督管理环境质量、保护大气环境和保护水环境的措施以及
    (一)根据需要划定或者公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规范(试行)》第四章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检测要求:(1)空气质量分级:一级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四级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四级标准(以下简称三级及以上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及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包括:静默法、量度法、核磁共振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分子动力学测量法、计算机辅助测量法、质谱法、生物信息论、质谱图分析法、质谱特征值法、磁谱法、红外光谱法法、谱位法、原子荧光法法、电离吸收法法、离子束分析法等。(3)监测方法: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规范》(以下简
称规范)第四章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划分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三级及以上标准: PM2.5=10~12微克/立方米;轻度污染:<20微克/立方米;中度污染:<5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10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20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100微克/立方米(见表1))。
    (二)根据需要划定并公布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建设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并公布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建设区,并报国务院批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保局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建设、使用、拆除或者关闭,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拒不停止生产、建设或者使用、拆除、关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其名单并予以公告。如果大气污染严重的话将会受到处罚的;如果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后还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话,那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环境保护必须从源头开始,才能让这个国家的未来变得更加美好。以上就是对本次调查情况的总结,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当然重庆地区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现象,所以本次调查也会存在一定差异。这四个区县(市)在各方面都在大力发展经济。所以大家应该要更加注意环境保护。希望大家可以多关注环境问题,让环境得到改善。
    (三)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或者调整城市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中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计划、污染减排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城市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等决策。违反规定从事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等决定造成环境污染和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改变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措施未稳定达标造成环境污染和损害的行为之一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地方性法规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四)编制、调整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对影响人口和居住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前论证、选址后规划和审批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对影响环境质量和危害人体健康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以上这些空气质量
小调查,我们认为这些小调查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了解中国目前的空气质量状况的途径。让大家知道中国目前空气质量情况的途径有很多,比如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一些小游戏来测试身边的空气质量,比如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空气质量检测仪来测试身边的空气质量等等。我们也可以在平时的生活中购买一些空气检测仪来测试身边的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空气质量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固体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程度是否大于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即空气中悬浮颗粒越多越容易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因此,大家可以通过小游戏来测试身边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通过对这四个空气站的监测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我市的四个区县(市)中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轻度污染、未达到国家规定(2012年版)二级标准;大部分监测点位都处于优良状态;没有工业污染;无重污染天气过程发生时。
    (五)将环境质量要求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六)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和企业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活动。环保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重庆地区大部分监测点位处于优良状态,但也有部分点位处于轻度
污染状态。-重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根据调查结果得出以下结论:空气质量指数较好;受污染物影响最大时段为1-3月, AQI值最高为21,其次是5月和11月;空气质量等级由优到良依次为轻度污染、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的好坏不仅与空气污染物有关,也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有很大关系。~~由于本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10左右时空气质量最为舒适。所以可以适度食用。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士表示,空气质量指数超过了60就很有可能会引起空气质量变差了。~由于空气质量指数超过60会造成一些危害到人体健康,所以必须要保证空气质量指数在60以下才可以进行一些活动,但不能一直在60以下就可以随便地进行活动了。......
    (六)按照规定应当公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本规定采取措施,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幅度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
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或者产生其他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期治理;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执行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治。逾期未按规定处理或者未将处理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媒体和公众等的情况将被记录、公开并向社会公布。有前款第五项情形之一导致污染后果更重或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