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考试具体地区名单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敦化市、四平市梨树县、四平市伊通县
福建省:泉州市、莆⽥市
⼴东省:深圳市、惠州市
辽宁省:本溪市、抚顺市、沈阳市、⼤连市、鞍⼭市
天津市
河北省:⽯家庄市、邯郸市、沧州市
⿊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海市
⼭东省:淄博市、滨州市、青岛市、东营市、德州市、临沂市
陕西省:宝鸡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淮安市、宿迁市
安徽省:宿州市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治县
吉林省
长春市:
为应对长春市当前的疫情形势,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病毒的扩散和蔓延,按疫情防控⼯作要求,经请⽰上级部门研究决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车辆管理所⾃2022年3⽉11⽇起,暂停对外办公,具体恢复时间依据长春市疫情防控需要另⾏通知。在此期间“交管12123”线上业务可以正常办理。
敦化市: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敦化市政府疫情防控领导⼩组⼯
作意见及要求,经报请敦化市公安局同意,敦化市公安交通警察⼤队研究决定:⾃3⽉11⽇起暂停敦化市车辆管理所窗⼝业务,恢复业务时间将依据我市疫情防控⼯作需要另⾏通知。在此期间“交管12123”线上业务可正常办理。
务时间将依据我市疫情防控⼯作需要另⾏通知。在此期间“交管12123”线上业务可正常办理。
四平市梨树县:
由于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必要的⼈员聚集,降低⼈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暂停驾考、违章记分现场学习交管业务,现公告如下:
⼀、暂停机动车驾驶⼈考试⼯作(含科⽬⼀、科⽬⼆、科⽬三、科⽬四考试,违章记满12分科⽬⼀考试)。
⼆、暂停驾驶⼈审验、满分现场学习业务。
三、以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通知。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将会发布公告及时告知。
四平市伊通县:
由于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必要的⼈员聚集,降低⼈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伊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暂停驾考、违章记分现场学习交管业务,现公告如下:
⼀、暂停机动车驾驶⼈满分教育科⽬⼀考试业务。
⼆、暂停驾驶⼈审验、满分现场学习业务。
三、暂停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学习业务。
四、以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通知。
福建省
泉州市:
⾃2022年3⽉14⽇起,暂停交警⽀队⼤霞美车管所窗⼝业务,暂停交警⽀队⼤霞美考试场机动车驾驶⼈各科⽬考试业务及满分学习考试,暂停⽯狮蓝盾、洛江汇贤、南安康达、安溪育民四个社会化考场的机动车驾驶⼈科⽬⼆、科⽬三考试,暂停交警⽀队机动⼤队交通违法处理窗⼝现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莆⽥市:
⾃2022年3⽉21⽇起暂停全市车驾管窗⼝现场服务,全⾯推⾏车驾管业务“不见⾯办”、紧急事项“预约办”服务模式。
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考试所有业务。对已经预约成功的,将由驾管部门统⼀办理取消考试,取消后本次预约不计⼊该科⽬考试次数,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已经交纳的考试费⽤在重新预约考试时有效;对已经预约但未公布预约结果的,考⽣可以登陆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取消预约。
⼴东省
深圳市:
深圳市车管所办事⼤厅2022年3⽉14⽇到2022年3⽉20⽇暂停现场业务受理,深圳市车管所、驾驶⼈考场、“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场所、车管分所、服务站、社会化机构(含机动车检测站)暂停受理现场业务。全市⾃助⼤厅、⼈⼯体检、⾃助体检暂停服务。
惠州市:
鉴于近期我市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做好疫情防控⼯作,有效减少⼈员聚集,更好地保障众健康
和车驾考⼯作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市疫情防控办有关要求,针对全市驾考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2022年3⽉16⽇起,暂停惠安考场初学(增驾)科⽬⼀理论考试和满分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及满分考试业务,恢复考试时间另⾏通知。
辽宁省
本溪市: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做好疫情防控⼯作,避免因⼈员聚集提⾼传播风险,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决定,⾃2022年3⽉18⽇起暂停现场驾驶⼈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恢复以上业务时间另⾏通知,交管12123APP线上审验业务正常。
抚顺市: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做好疫情防控⼯作,避免因⼈员聚集提⾼传播风险,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决定,⾃2022年3⽉16⽇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考试业务(含科⽬⼀、科⽬⼆、科⽬三和安全⽂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现场驾驶⼈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拟于3⽉21⽇恢复以上业务(恢复时间如有变化,将及时公布)。已预约3
以及现场驾驶⼈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拟于3⽉21⽇恢复以上业务(恢复时间如有变化,将及时公布)。已预约3⽉16⽇⾄18⽇教育或考试的⼈员,车管所将统⼀取消考试,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
沈阳市:
沈阳市交通警察局驾管分所机动车驾驶⼈考试业务(含科⽬⼀、科⽬⼆、科⽬三安全⽂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注销可恢复等理论考试);佳运、⼋棵树、欣祥和、宏达(⼤东)驾驶⼈考场科⽬⼆考试业务。
同时,全市现场驾驶⼈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也同步暂停办理。已预约考试的考⽣,由交警部门统⼀取消考试,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恢复考试时间另⾏通知。
⼤连市:
即⽇起,⼤连公安交警⽀队将调整部分窗⼝服务措施。
⼀、暂停机动车驾驶⼈考试业务;
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各科⽬考试(含满分学习、实习期满、军转、外换、超期未审验需参加考试的)。
⼆、电话预约受理交通违法业务;
全市交警各违法处理窗⼝⼀律实⾏电话预约受理。
三、暂停满分和审验现场教育。
鞍⼭市:
为全⼒做好疫情防控⼯作,维护公众⾝体健康和⽣命安全,避免因⼈员⼤量聚集导致传染风险,结合我市疫情防控⼯作要求,鞍⼭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决定,从3⽉17⽇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考试⼯作(包括科⽬⼀、科⽬⼆、科⽬三和安全⽂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现场驾驶⼈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考试业务,已经预约成功的考⽣,车管所将统⼀取消考试预约。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恢复考试时间另⾏通知。
天津市: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做好疫情防控⼯作,避免因⼈员⼤量聚集导致疫情传播,⾃2022年3⽉16⽇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考试⼯作和“两个教育”现场教育⼯作。
河北省
⽯家庄市:
受疫情防控影响,交管局理论考试场、科⽬⼆考试场、科⽬三考试场,取消2022年3⽉14⽇-3⽉18⽇的考试,已预约考试的学员由车管三分所统⼀取消,请相互告知,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管控要求,3⽉15⽇、16⽇、17⽇三天暂停驾驶⼈考试⼯作。期间,车管所对已经预约成功的学员,将统⼀取消,避免学员往返跑。
沧州市:
根据3⽉13⽇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全市全域进⼀步加强管控的通告》,鉴于⽬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上级指⽰精神,为全⾯做好疫情防控⼯作,加强道路通⾏管控,避免⼈员聚集,防⽌交叉感染,确保⼴⼤车主、驾驶⼈、考⽣和市民的⽣命健康安全,⾃即⽇起,暂停沧州市区和沧县所有车驾管窗⼝、机动车驾驶⼈审验、满分教育考试业务,以及全市互联⽹平台、机动车驾驶⼈考试和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业务。
⿊龙江省
哈尔滨市:
根据《哈尔滨市道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要求,为避免⼈员⼤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驾驶⼈和考⽣的⽣命健康安全,即⽇起,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暂停道外区机动车驾驶⼈考场考试业务,恢复考试业务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通知。
上海市:
⼀、⾃即⽇起,所有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的考⽣必须持有48⼩时核酸报告(阴性)⽅可参加考试,所有驾驶⼈理论考场和技能考场将严格核查考⽣核酸测试结果。
⼆、考⽣本⼈因疫情原因申请取消考试的,各驾驶⼈理论考场和技能考场应当及时予以受理,不做缺考处理,不重复缴纳考试规费,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
三、考场因疫情原因暂停考试服务的,已经通过互联⽹预约驾驶⼈考试的考⽣,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负责通知到每位预约考⽣,并统⼀作取消考试处理,不计⼊考⽣考试次数,不重复缴纳考试规费,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考⽣可以通过互联⽹平台另⾏选择其他考场预约考试,如有特殊需求的考⽣可通过考场统⼀上报,由车管所统⼀预约。
⼭东省
淄博市:
保障⼴⼤考⽣⾝体健康,按照淄博市疫情防控⼯作⼩组要求,⾃2022年3⽉10⽇起,全市各考场(包括区县考场)全部暂停科⽬⼀考试业务。暂停部分已预约科⽬⼆、科⽬三及科⽬三安全⽂明的驾驶⼈考试业务。已经预约考试的考⽣,我们将统⼀取消考试,不计考试次数、不缴纳考试费,考⽣在恢复正常考
试后另⾏预约考试。
恢复正常考试⽇期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通知。
滨州市:
12123预约考试⾃3⽉15⽇起(含)暂停⼭东滨州市驾驶⼈考试业务(包括县区考场),发放的考试计划由⽀队车管所统⼀取消,恢复考试时间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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