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告知书
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代办人):
您送检的车辆,存在:1、改变车身颜;2、更换发动机;
3、更换车身/车架;
4、车架号码辨认不清或者损坏;
5、货车加装、拆除起重尾板;
6、货车更换同规格货箱;
8、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改变或其他需要变更事项。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有属于以上1-3项情形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事项
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有属于4-8项情形的,应当在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现将该情况告知您,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变更(变更备案)业务。否则,将影响相关车管业务的办理(背面附办理指引)。
汽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盖章)
年月日
(存根)
对告知号牌存在变更
情形,需在变更后(十日/三十日)内向车辆登记地车管部门备案,否则将影响车管相关业务办理的情况已清楚。
车主(代办人)签名:年月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