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入驻规则
申请标准
1. 企业供应商申请标准
??持有完成最近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在消费品领域,且拟在批发中心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贸易纠纷等);
??能提供符合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
2. 个人供应商申请标准
?
获得有权授权机构正规授权,可于大额批发中心销售产品;
?个人供应商需进行实名认证;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贸易纠纷等);
?能提供符合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
入驻基本流程
?资质审核通过后,其自缴诚信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能低于3000元。并且需签订服务协议。
?符合上述条件后将会收到服务协议生效通知,即入驻成功。
证明材料提交
家纺品牌1.提交方式
?除非另行标注,所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清晰、真实、准确;
?所有盖公章或签名的材料须扫描或拍照后在供应商报名系统里上传;
?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回,供应商需请自行留底。
2.企业供应商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需完成最近年度年检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产品);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企业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
?企业供应商如授权个人办理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销售事宜,提供《家纺成品批发平台经营授权书》;
?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供应商证明材料
?个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个人供应商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
明确授权个人供应商于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销售品牌产品(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则需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
印件及授权书)。
?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核
1.家纺成品批发平台收到供应商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3-7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
2.家纺成品批发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配合提供。
3.家纺成品批发平台有权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认证,实地认证一般7-15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
入驻成功
1.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如未开通“诚保服务”,应于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通知后3天内申请并开通“诚保服务”,并向其诚信保障金账户存入要求的自缴的诚信保证金额度。(《家纺成品批发平台供应商服务协议》或《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家纺成品批发平台确认收到供应商自缴的诚信保证金后,将向供应商发出正式邮件通知,确认双方签署的《家纺成品批发平台供应商服务协议》生效,供应商正式入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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