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行管0801 学号:1105080105 王瑞佳
摘要:近年来社会上兴起了持久并呈现不断加强趋势的国家公务员报考热,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有着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悠久发展历史。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依据是以《公务员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范围、具体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规范了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随着近年来公务员报考人数的不断增多,考试录用制度得以不断完善发展,公务员录用呈现出高素质、科学化的趋势。但是,同时由于我国现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中挫折较多,我国现行的考试录用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亟待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现状的分析,总结现行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并寻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现状;问题;完善
一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涵义和内容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涵义
公务员的录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择优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人事制度。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考试属于职业资格考试,其目的是全面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不仅包括智力知识测试,还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测试。它在内容实际上主张博专结合,德才兼备。考试类型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1.知识测试
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专业知识主要是指从事具体的某一专业或职业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
2.能力测试
包括智力测试和技能测试。智力测试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内容,一般是借助文字、图形、符号等手段设计出成套的试卷,对应试者的各种能力进行测试。技能测试,是对应试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种种技能进行的测试,它需要借助于实际操作来进行。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对应试者的意志、兴趣、性格、人格神经反应等进行测试,从而判定其性格是否与拟任职位的要求符合,是否具有敬业精神等等。
二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的历史沿革
(一)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最完备的选拔制度,影响也最大。它始于公元606年,沿袭至公元1905年,历时1300年之久。科举制是通过考试决定是否任用的一种选官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拘门第、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用。这一制度对西方文官制度和现代公务员考试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改革中的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制
1.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采取统包统配和个别选调方法,即按计划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从优秀的工人,农民中选拔,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选拔了大量人才,考试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及其微弱。
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积极探索改革传统的干部录用制度,并从8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在干部录用中引进考试手段,择优录用。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历史契机。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今后各级政府录用公务员,要按照即将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通过考试择优任用。1989年考试录用制度开始实施,当年初,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颁布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这为全面实行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使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明确提出了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的概念,并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2006年1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其对在新时期建立和保持一支政治坚定、高效精干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推进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现代化,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及一定范围的聘任制。并设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聘任制度,明确规定了聘任的基本条件、程序、聘任合同及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解决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聘任争议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为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了全面和具体的法律依据。这有利于拓宽用人、选人渠道、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此外《公务员法》还确立了“公开选拔、公开上岗”的法律制度,形成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这标志着干部选拔和任用将越来越透明,将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在总结借鉴古今中外公务员录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拥有法制性、实用性、特定性、公开性特点的现试录用制度。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了“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机制,通过向社会公众招考,从社会环境吸取新鲜血液,实现了人员更新和素质更新的双重功能,提高了政府运转效能。
(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新时代现状—公务员报考热
1.报考公务员的人数不断在增多,其文化程度逐渐呈现高学历化。公务员考录中的公平机制作用,招考的条件越来越宽松,原来招考中存在的户籍限制、性别限制、院校限制和对社会人员等资格条件的限制越来越少,使更多人获得了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随着高校逐年扩招,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使得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人数逐渐攀升。
2.报考人数受待遇等多因素的影响。由于社会就业压力的影响,加上公务员工资和医疗、住房、交通补贴以及各种福利待遇得到不断提升,更重要的是公务员的稳定性和地位性,吸引了其它性质单位的人员报考。
3.考试录用制度得到了全方位的推进和改善。无论是考试录用的规模和范围,还是考试录用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扩大。在录用的过程中,不断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平等化,同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水平和测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考试日益科学化、规范化,使得更多的社会人员愿意参与竞争。
(二)我国公务员录用存在的问题
1.国家公务员的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随意规定,缺乏平等。
  平等原则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平等,就是指应考者不论其政治派别、种族、肤、宗教、信仰、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如何,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可是我国目前在对国家各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中,对某一职位的报考条件往往是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这就为考试录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出现一些考试为特定人设定和内定等一些不公正的考试现象。国家公务员考试变成公平假象下的暗箱操作。
  2.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不科学,缺乏考试信度
  (1)笔试的问题。第一是基础知识的考试实行“千人一卷”。但由于目前我国人才能力测评
技术和手段还不够科学通过纸张测试对人才的能力进行评估仍有一定难度。笔试对于可以量化的文化知识来说比较容易测定但对创造能力、思维灵活性等难以量化部分的测定则效果不理想。第二是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往往由用人单位自己设置,这样命题和出卷就有很大的随意性,极不科学。因为用人单位是实际工作部门,而不是考试机构,无论是笔试命题还是面试,用人单位是不应该参与其中的。这种用人单位自己选人的现实,让我国公务员考试的信度大打折扣。
(2)面试的问题。第一面试题目和形式的问题。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条件我国所实行的面试测评技术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在短时间内要测评出综合分析、人际关系、情绪控制等多项能力对目前的人才测评技术是一个挑战。面试形式还不够灵活较为呆板缺乏针对性。第二考官的面试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面试考官的组成和素质直接关系到面试的信度和效度。我国公务员选拔的面试(或答辩)考官的组成还没有统一规定考官一般由领导担任他们虽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专业管理知识缺乏深入研究测试的内容职位的特点针对性不强因而无法全方位对考生进行准确的考察。第三是面试成绩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很大。要在短时间内全面测试出面试者的能力,尤其需要客观公正的素质。我国的公务员面试工作没有完全具备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最后,面试成绩不能及时公布也给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和方便。
3.考试环节不合理,考试缺少效度
  考试效度是指考试内容与程序安排所要达到的合理、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的有效程度。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环节中有两点值得商榷:
  (1)考试轮制的问题。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公务员招考都是二轮考试制度,即第一轮考试公共科目,进行统考;第二轮面试,包括专业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这其中存在漏洞。不同层次的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不一样的,就像本科生的知识面会比硕士生的知识面广,这样,本科生就比硕士生更可能通过公共科目的考试,而硕士生可能在还来不及发挥自己的优势,在第一轮的公共科目考试中被提前淘汰。
(2)考试层次级制的问题。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分层次和级别。如报考一般办事员与报考主任科员使用同一试卷进行考试,很明显,把两种不同职位要求的人用同一试卷进行测试是不科学也是不公正的。
4.监督体系不完善,录取缺乏公正性
  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中监督环节相当薄弱,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立法方面的工作滞后。至今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来专门对我国公务员考试监督工作
进行科学的规范。已经有的也是行政法规,法律地位相对较低,不具有应有的权威性。第二,监督管理机构尚未独立。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与对此种活动的监督管理是同一个部门,监督也就往往流于形式。
四 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之我见
(一)严格以职位要求来确定报考资格,充分保障公民权益
报考资格条件的设定非常重要,它决定了一个公民能否参加选拔公务员的竞争,是体现公平原则的第一步。公务员考试对资格条件的规定应当由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在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职位本身的要求为中心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设定,力戒用人单位的不正当参与,真正给公民营造一个客观公正、平等竞争的考试录用环境。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应依据所报职位的要求科学设定,提高公务员考录信度
首先要实现公共科目考试的科学性。应该加大对考生理解与运用知识能力的考核与测试,并使测查记忆、理解、简单应用、综合运用能力的分值合理地分布。并且针对不同的层次实现分级,避免让不同职位的考生千篇一律的做同一套题。其次是加强专业科目考试的科学性。
应当在职位分类基础上根据不同职位的不同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制定考试科目和编制试题库,避免用人单位随机命题。然后,由独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真正公平地选拔合格的人材。